當前,大數據已從互聯網領域延伸至電信、金融、地產、貿易等各行各業,與大數據市場相關聯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不斷涌現,并不斷融入社會公眾生活。全國人大代表、中央紀委駐中國銀監會紀檢組副組長陳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大數據在為社會發展帶來新機遇的同時,也給社會安全管理帶來新挑戰。“由于數據的采集和使用權責不明、邊界不清,一些公共部門和大型公司過度采集和占用數據,一些企業和個人不規范使用數據信息,直接侵害了數據信息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建議盡快啟動規范數據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
面對海量大數據背后蘊含的巨大價值,一些非法行為開始滋生蔓延擴散。陳瓊代表說,尤其是附著于數據信息的違法利益鏈條逐步形成,12306、攜程等網站上大量個人數據信息被泄露,個別銀行、快遞公司等掌握客戶數據信息的從業人員非法盜賣客戶信息,一些網絡應用商通過各種軟件未經客戶同意擅自收集使用個人數據信息,嚴重損害了公民的隱私權,并為各種基于個人信息數據分析的詐騙犯罪行為創造了條件。
正因為個人信息的泄露,不少人經常收到各種廣告推銷電話的騷擾。陳瓊告訴記者,最新中國互聯網協會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日常舉報受理數據分析顯示,54%的網民認為個人信息泄露嚴重,84%的網民親身感受到了由于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不良影響。“初步統計,2016年,我國網民因為詐騙信息、個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經濟損失人均133元,總體經濟損失約915億元。數據使用管理不規范,個人信息安全保護不力,既損害了公眾利益,影響社會安定,也打擊了社會公眾開放共享數據信息的信心,不利于大數據產業的長遠發展,影響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
“目前,對于數據規范使用和個人信息保護,我國政府整體上高度重視,采取了很多針對性措施,但還存在著一些需要加強和改進的地方。”陳瓊分析,首先是法制建設相對滯后。對于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美國、日本、德國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專門立法。而我國尚缺乏專門的法律。同時,監督管理需要加強。目前,監督協同不夠,主要依靠政府部門介入管理,行業自律作用發揮不明顯,社會公眾數據安全意識不強。監管有效性也不夠,存在頭痛醫痛、腳痛醫腳現象,缺乏前瞻性、標準化的制度辦法。
針對以上問題,陳瓊代表建議結合我國實際,借鑒國際經驗,盡快啟動規范數據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同時,規范數據使用管理,對非法盜取、非法出售、非法使用、過度披露數據信息的行為,開展專項打擊,整頓市場秩序。將個人使用數據的失當行為納入公民社會信用記錄,有效凈化數據使用環境。她還建議強化行業自律,將有關內容納入各行業協會自律公約之中,建立互聯網、電信、金融、醫療、旅游等行業從業人員保守客戶信息安全承諾和違約同業懲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