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個人信息安全,應成為網絡平臺的強制義務。具備高度信息安全意識和有效的安全措施,被視作網絡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而法律則是打擊信息領域犯罪,維護用戶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網絡平臺首先要提高技術手段,完善信息管理系統。
你所有的隱私信息,包括開房記錄、名下資產、乘坐航班,甚至網吧上網記錄信息,只要有人付錢,就可以輕易被查到,而且聲稱7天×24小時不間斷服務。近日,南都記者在網上只花費700元就買到了同事的上述信息,更可怕的是,竟然有第三方軟件為這樣的服務提供擔保,整個交易已躍升到了“平臺化”的地步。(12月12日《南方都市報》)
在信息時代,社會關注度最高的莫過于網絡安全。網絡安全是指網絡系統的硬件、軟件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等。然而,現實情況卻是,網民個人信息遭泄露,已成為一種“家常便飯”。特別是,網上販賣個人信息,已成為一種新的“服務項目”,網民的所有個人信息,均在“服務商”的掌控中,并被明碼標價公開販賣,令人不寒而栗。
有數據統計,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網民被泄露的個人信息涵蓋范圍非常廣泛,其中78.2%的網民個人身份信息被泄露過,包括網民的姓名、學歷、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及工作單位等。特別是,個人信息泄露致垃圾短信、詐騙電話泛濫成災,讓人防不勝防。可見,網絡平臺存在安全漏洞,個人信息被不法之徒掌握和利用,涉及面廣,危害面也大,極易引發公眾對自身利益的擔憂,影響人們對網絡安全的信心,已經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一個現實問題。
換言之,個人隱私“裸奔”,何談網絡安全?中國有幾億網民,如果網絡平臺安全漏洞得不到有效解決,就都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個人信息被非法竊取和泄露的風險。然而,網絡平臺出現高危漏洞,除了管理失范之外,更在于個人信息保護存在短板。事實上,維護網民的隱私權和安全權,是網絡平臺義不容辭的職責。而現實情況卻是,網民的這兩個基本權益,尚未從根本上得到保障。問題是,網絡平臺存在漏洞,致網民個人信息泄露,表明其在某些方面還“技不如人”,給個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留下了“商機”,所涉網絡平臺難辭其咎。
可見,維護個人信息安全,應成為網絡平臺的強制義務。具備高度信息安全意識和有效的安全措施,被視作網絡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而法律則是打擊信息領域犯罪,維護用戶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網絡平臺首先要提高技術手段,完善信息管理系統。堵住人為漏洞可采用管理制度,而堵住技術本身的漏洞,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使用更先進的技術。這就要求網絡平臺要加強新產品新技術的應用推廣,不斷完善系統安全設備的性能,強化應用數據的存取和審計功能,確保系統中的用戶個人信息,得到更加穩妥的安全技術防護。如果有的網絡平臺存在漏洞,長期得不到解決,致個人信息泄露,信息管理部門應強制其退出信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