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設,立法先行,只有先行設置了科學、合理、健全,切合實際的法規構架,網絡法治進程才有清晰的軌道,開展依法治理才有規范的遵循,人們依法上網、合法用網才有明確的規矩,才能為網絡安全劃定法治的邊界。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0月31日起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網絡安全法草案三次審議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在關于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中表示,三審稿在二審稿基礎上作了部分修改,包括擬進一步界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范圍;對攻擊、破壞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規定相應的懲治措施等。(11月1日《人民公安報》)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隨著互聯網的全面普及和廣泛應用,一場信息化、網絡化的創新科技變革席卷全球,深刻影響著社會生產和人們的日常生活,徹底改變了整個社會的面貌、形態與格局。可以說,幾乎每個人的生活都已離不開信息網絡的參與和支撐。
然而,正如互聯網大咖馬云近日表示,阿里將不再提“電子商務”說法,純電商時代將會結束,而被線下線下和物流結合一起的“新零售”模式替代。如今,線上線下互相交織,網內網外融合一體,在這種形勢下,網絡空間不可能再是純粹、封閉的虛擬世界。一方面,網絡行為也會對現實生活和人們的實體利益產生多種多樣的影響和作用,另一方面,各種針對網絡的新型違法犯罪活動也會不斷在網上滋生和蔓延,網絡秩序同樣需要法治介入和維護。
近年來,網上制造散播謠言、網上侵害公民信息安全以及電信網絡詐騙、網上傳銷、網絡非法集資等新型違法犯罪活動愈演愈烈,造成了嚴重的現實危害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深切憂慮,特別是猖獗的電信網絡詐騙等現象,令人深惡痛絕。可是,從實際來看,相對于日新月異、一日千里的網絡科技發展和應用理念更新,網絡社會法治建設依然滯后;面對層出不窮、花樣翻新的犯罪手段,安全防范、監管打擊尚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環節。
在這種情況下,網絡安全治理問題迫切需要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針對嚴峻的網絡安全形勢,加強網絡立法立規和制度設計,建立完善適應網絡安全發展趨勢和需要的網絡法規體系,亟待加速提效;同時,針對復雜突出的網絡犯罪問題,強化部門協同和社會聯動,建立依法打擊治理的長效機制,切實加大對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的防治力度,更是勢在必行。
此次,網絡安全法草案三次審議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味著網絡安全的“根本大法”離正式出爐又近了一步。人們看到,三審稿在二審稿基礎上又作了部分修改。其中,擬增加懲治網絡詐騙等新型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定、加強未成年人上網安全保護等“亮點”,尤為引人注目。法治建設,立法先行,只有先行設置了科學、合理、健全,切合實際的法規構架,網絡法治進程才有清晰的軌道,開展依法治理才有規范的遵循,人們依法上網、合法用網才有明確的規矩,才能為網絡安全劃定法治的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