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的服務或資產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權或控制權發生改變,我們可能會將你的信息轉給新的所有者。”
當互聯網公司在鼓吹“大數據”、“DT時代”這些概念的時候,很少有人會去關心誰來保護用戶數據的問題。即便是監管者,在當下這個數據黑市交易隨處可見的環境中,也沒有辦法有效地遏制用戶數據泄露情況的發生。就在兩天前,包括數十位中共官員和工商界領袖的個人信息出現在Twitter上,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阿里巴巴董事會主席馬云、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及其兒子王思聰、騰訊控股董事會主席馬化騰、小米公司創始人雷軍等互聯網或商界巨頭的個人身份證信息。
試想一下,當這些政要人物、商界巨賈都難以幸免的時候,我們每一個普通人又當如何?下文就描述了這樣一種場景,雖然文章設想的是未來尚未發生的泡沫破裂,科技股大跌的情景,但是不要忘了,納斯達克崩盤的情況,不是沒有發生過。
想象一下當硅谷的惡夢成真時會怎樣:泡沫破裂。獨角獸一個接一個倒下。曾經爭相用高爾夫車和自釀啤酒吸引頂級開發者的科技巨頭們在忙著到處撲火。
這一幕數字經濟末日的景象,來自伯克利長期數字安全中心(Berkeley's Center for Long-Term Cybersecurity)的研究員們上個月發布的一份報告。他們基于目前在線安全狀況的趨勢,在報告中推演了五種不同的場景,上文所述的是最令人擔心的那一個。
研究員們想弄清楚,如果科技股票大幅下跌,這個世界上的Facebook和Twitter們還會剩下什么?正像一部報廢的汽車只能拆成零件一樣,拋去了科技公司的外包裝,有價值的可能也只有用戶數據了。
在這份報告中,研究員們想象了一個最終導致互聯網時代徹底崩潰的發展局面:開始是硅谷(“什么時候我們不用再努力改變世界,而是去為30歲左右的鉆石王老五設計生產多余的科技產品?”)接著是開發者們大量涌入亞洲。然后歐洲開始更加嚴苛地監管科技領域,投資人對“創新”之類的熱詞開始翻白眼。最終,一次科技領域之外的事件——一場海外的革命、一場充滿爭議的選舉——沖擊了金融市場,崩盤開始了。科技股很快下跌了90%。
絕望的公司要生存下去,盡一切辦法,去出售一直以來仔細搜集的用戶數據——無論是個人的身份信息、關于偏好、習慣或嗜好的數據,或者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文件。這些曾經被保管起來,只向付費廣告主提供的數據,對合法和不合法的買家都很有吸引力——但是想知道是誰在買這些敏感數據以及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卻很困難。
《紐約時報》去年對排名前100位網站所做的分析表明,有85家網站的《隱私條款》中帶有這一條和Facebook《隱私條款》上一模一樣的內容:
“如果我們的服務或資產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權或控制權發生改變,我們可能會將你的信息轉給新的所有者。”
如果一家像Facebook那樣的社交媒體不能合法地出售手上的數據,那么為了減少虧損,它可能要把整個公司賣掉。在崩潰發生之后的世界,潛在買家在收購一家公司的時候,最看重的價值可能就是它的數據。這就像一次為了公司團隊的收購,只不過目標換成了一個龐大、詳細的數據集合。
但是并非只有社交網絡、在線購物和其他科技公司必須要為這樣一個結局做好計劃。幾乎每一家擁有用戶數據的公司,無論是以怎樣的形式,都難以置身事外。即便是筆者供職的這份刊物,在《隱私條款》中也明確指出,出售、并購或者破產將會導致個人身份識別信息紀錄的轉移。(需要說明的是,雜志擁有的數據主要是訂戶的資料,和社交網絡上人們分享的海量數據無法相提并論。)
即便這樣的末日景象不會發生,也有證據表明掌握豐富數據的公司會做出類似的事情。當RadioShack去年宣布破產的時候,該公司列出的在售資產之一就是包含數百萬顧客詳細信息的數據庫。此舉引發了來自多方面的抗議:AT&T和蘋果都宣稱它們才是一些數據的正當擁有者,在美國的一些州,當局警告銷售數據的行為可能會違反州法律。聯邦貿易委員會也介入到這一糾紛中,向法庭建議RadioShack應該只能向“繼續從事同一業務領域”的公司出售數據。收購方應該繼續受到同一《隱私條款》的約束,也就是消費者在向RadioShack分享個人數據時的《隱私條款》。聯邦貿易委員會表示,如果買家希望將數據用于其他用途,那么它必須首先征得消費者的同意。
聯邦貿易委員會之前也曾經有過類似的舉動:2000年,該委員會控告一家網站,認為該網站有騙取數據的行為。正是那一次的訴訟官司,讓許多公司在他們的《隱私條款》中加入了關于出售數據的條文。
雖然聯邦政府會監視大型零售巨頭和科技公司在處理消費者數據方面的做法,但是如果崩潰的那一天來臨,當估值虛高、掌握大量數據的公司們競相出售的時候,聯邦貿易委員會不太可能顧得上。如果真有這一天的話,泡沫破裂后的科技公司們會在消失的時候,也把你的數據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