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明確列舉了網盤服務商應當制止的多種違法行為,明文確定了新的網盤服務商行動準則,是對網盤服務商注意義務的重新定義,提高了網盤服務商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數據處理的審查義務,網盤服務商可以更有針對性地、更加重點突出地開展工作,盡可能將盜版行為在傳輸前端加以規制。這一次,國家版權局將治理版權亂象的重拳,揮向了網盤服務領域。
10月14日,國家版權局發布了《關于規范網盤服務版權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現行著作權法律法規并參考有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網盤服務商在提供網盤服務中應當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
“避風港”成規避侵權借口
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在解讀《通知》時介紹,經過國家版權局組織的調研發現,網盤服務在為網民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引發了新的侵權盜版方式,如:網盤用戶公開分享侵權盜版內容,其他網民可以通過網盤內容搜索引擎或者通過網盤內容聚合平臺搜索后觀看、下載;網盤用戶存儲大量侵權盜版內容后,在第三方交易平臺將該網盤用戶名、密碼等賬號信息出售,其他網民購買后即可觀看、下載。
“規范網盤服務版權秩序之所以會被納入國家版權局‘劍網2015’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原因在于這兩年網盤服務上的盜版現象越來越嚴重,甚至有產業化的形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特別是對于境外視頻影視劇,由于國內‘先審后播’的規則限制,大量未經授權且未經審查刪改的境外影視作品會通過網盤進行分享及傳播。”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以搜狐視頻采購的擁有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海外劇《紙牌屋》第三季為例,該劇今年2月27日已在美國Netflix網站全集播出,鑒于廣電總局海外劇“先審后播”政策,該劇目前在搜狐視頻平臺上仍未能上線。
但是《紙牌屋》第三季自Netflix網站播出以來,盜版恣意橫行,據搜狐掌握的監控數據顯示,僅僅兩個月的時間,該劇的網盤侵權鏈接已累計近400條。
無獨有偶,優酷視頻的獨家版權電視劇《海德哲基爾與我》,雖于2015年1月21日在韓國SBS電視臺上線播出,但在國內仍處在審核階段,不過截止到3月26日,共監測到該劇的網盤侵權鏈接606條;騰訊公司采購的《權力的游戲》第五季,自4月13日上線以來,近一個月時間內,共計發現和處理網盤侵權鏈接826條。
“網盤上的侵權內容,除了可以在網盤用戶之間很方便地分享外,還可以將相應鏈接通過論壇、貼吧、即時通訊工具、微博等通道傳播出去,并通過廣告聯盟的方式將侵權內容帶來的網民流量轉化為收益。”上述業內人士表示。
而更讓很多權利人頭疼的是,盡管一些網盤服務商在技術層面上為侵權者提供存儲空間、搜索、分享、解碼播放等工具支持,但這些網盤服務商卻又可以利用避風港原則,從法律層面上來規避其自身的責任,進而導致侵權者更加肆無忌憚,侵權現象日益猖獗。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春泉認為,網盤服務最基本的功能,在于提供存儲空間這種技術服務,但在現實中卻發生了偏離,成為大量盜版內容的聚集地和傳播源頭。
“避風港原則的本意,是保護單純的技術服務提供商,但現在一些網盤服務商,在明知或者應知網盤上存在侵權內容時,仍然以避風港原則來試圖逃避責任。”劉春泉指出,盜版內容為一些網盤服務商帶來了大量用戶和流量,在這些利益面前,避風港原則就成了規避其侵權責任最好的借口。
《通知》明確定義“明知”與“應知”
此次《通知》的重點內容,其中之一便是從避風港原則下手,更加明確了網盤服務商的注意義務。
《通知》要求網盤服務商加強對自身的管理,特別是在明知或應知用戶違法上傳、存儲并分享侵權盜版作品的情況下,網盤服務商應當運用有效的技術措施,主動屏蔽、移除侵權作品,防止用戶違法上傳、存儲并分享他人作品;《通知》的第5條、第6條,便是對明知和應知情況的具體陳列。
《通知》第5條規定,對于根據權利人通知已經移除的作品、權利人向網盤服務商發送了權利公示或者聲明的作品,以及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的重點監管作品,網盤服務商已經明確知道這些作品的權利主體;第6條規定,對于正在熱播、熱賣的作品,出版、影視、音樂等專業機構出版或者制作的作品以及其他明顯感知屬于未經授權提供的作品,網盤服務商應該知道權利人一般不會將這樣的作品通過網盤的方式進行傳播;在這些情況下,有網盤用戶上傳、存儲并分享這些作品時,網盤服務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北京達曉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吳一興分析,國家版權局明確列舉了網盤服務商應當制止的多種違法行為,是對網盤服務商注意義務的重新定義,也符合網絡存儲及傳輸技術的發展現狀。
“過去一般認為,海量信息會給網絡服務提供者帶來巨大的監管成本和審查障礙,因此賦予網絡服務提供者相對較低的‘通知+刪除’義務。”吳一興介紹,隨著對比識別技術的發展,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盜版文件進行鑒別的成本大大降低、效率也飛速提高,在數據傳輸前端打擊盜版復制件的做法,對于網絡服務提供者而言不再是那么遙不可及。
“《通知》少有地明文確定了新的網盤服務商行動準則,提高了網盤服務商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數據處理的審查義務,網盤服務商可以更有針對性地、更加重點突出地開展工作,盡可能將盜版行為在傳輸前端加以規制。”吳一興說。
阿里巴巴數字娛樂高級法務專家呂長軍也認為,此次《通知》對于網盤服務商的注意義務進行了強調。他注意到,《通知》要求,在網盤服務商其網盤首頁顯著位置詳細標明權利人通知、投訴的方式等,特別是對網盤服務商接到通知后的處理時限進行了限定——要求在24小時內移除、刪除相關侵權作品或侵權鏈接。
“這無疑是一大變化,因為之前對相關法律法規對網絡服務商履行‘通知刪除’程序的時限從未有過具體規定。”呂長軍說。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教授熊琦認為,此次國家版權局對于網盤服務商的監管要求,類似于今年以來對視頻分享網站、數字音樂平臺等盜版高發地的做法,均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首先自查和自我監管,以達到凈化行業環境和規范行業運作的效果。
“這樣不但有助于節省版權監管部門有限的執法資源和成本,更能夠有效減少網盤服務商日后在司法上面臨的訴訟壓力。”熊琦表示。
不必擔心盜版審查侵犯隱私
然而,《通知》提高網盤服務商審查義務的做法,也引發了這種做法可能會侵犯用戶個人隱私的擔憂。
《通知》發出后,不少網絡評論認為,網盤服務商加強對侵權內容的審查,難免會涉及到用戶私人所上傳的內容,如個人照片、家庭視頻、個人文檔等,可能就在審查的過程中被窺探。
熊琦也指出,這種擔憂反映出網盤服務商治理侵權內容的最大難題——由于網盤是用戶儲存自己信息的云空間,除了涉及版權問題的作品外,還有大量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存在。
“如何處理版權執法與隱私權保護的問題,需要權衡。如果過于嚴格地進行監管,有可能會讓網盤服務商在監管過程中,獲取用戶個人信息等受隱私權保護的對象,進而影響用戶的使用體驗,并對該產業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熊琦坦言。
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在解讀《通知》時,也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解釋,認為這一擔憂是不必要的。
“《通知》所要規范的是網盤用戶上傳、存儲并分享他人作品的行為,如果網盤用戶只是單純上傳、存儲一些信息或作品,沒有向公眾分享、傳播,那么網盤服務商不會對用戶的私人網盤進行篩查,不會侵犯用戶的隱私。”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此外,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還介紹,目前大部分網盤服務商都已應用了較為成熟的技術手段,對網盤用戶提交的作品進行篩查,這樣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能夠有效避免侵犯個人隱私的情形。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網盤服務商所采用的侵權內容篩查技術手段,主要存在兩種:一種是利用關鍵詞開展,即對于權利人通知、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的重點監管作品、熱播和熱賣的作品提取關鍵詞,對存在這些關鍵詞的內容進行屏蔽;另一種是利用作品的md5碼唯一標識符,對相關作品進行屏蔽。
此外,包括頭文件識別、數字指紋識別、抽幀識別比對等技術手段,也在不斷地推廣運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