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會下發《保險機構信息化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規定,要求保險機構設立由董事會直接領導管理下的信息化工作委員會來防范和化解新技術風險,切實維護保險業信息安全。
據了解,保險機構信息化是指保險機構將計算機、通信、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應用于業務交易處理、經營管理和內部控制等方面。
目前,各家險企均借助互聯網技術來革新原有的經營模式,甚至于盈利模式。但支撐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發展還不成熟。為此,《意見稿》規定,每家保險機構要設立首席信息官直接對信息化工作委員會主任負責,采取高管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