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黑客,我們首先想到的是那些專門入侵他人計算機系統進行的計算機高手。雖然一些入侵行為聽起來似乎有正當的理由,不過更多的入侵,可以說是“不懷好意”,甚至還有入侵者對受到威脅的網站表示“給錢,我就不黑你”。這樣的“黑客”,恐怕已經和香港警匪片里索要保護費的“黑幫”殊途同歸了。而互聯網商家一旦遭遇這樣的威脅,往往既被動又無奈。(1-04中國廣播網)
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人們越來越離不開它了,有人憑借自己的智慧依靠它實現了自身的價值,有人享受著購物的快感,圖的就是一個快捷。
熟料我們一邊在享受著互聯網給我們帶來的實惠的同時,網絡“黑客”也在悄悄地向我們逼近,不僅嚴重的干擾了人們的生活,也擾亂了網絡市場,然而,最讓我們不能理解的是,在保護用戶的正當權益方面,有關部門表現出的好像不是十分令人滿意。
一方面,電商平臺,如果量達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會專門在做調查去保護商家;另一方面,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除了受害人取證的成本比較高,而且作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罪,受“數額較大”限制,需要“集體報警”才能收到重視。
無論電商平臺,還是尋求法律保護,似乎受害者只有“多搜集證據”,“結伴而行”集體報警效果更好。
“集體報警”,“數額較大”這似乎告訴我們,要等“黑客”做大。而“集體報警”這話我們并不陌生,武松打虎中好像有這么一句話,“近因景陽岡大蟲傷人,但有過往客商,應結伙成隊過岡,請勿自誤。”
“結伙成隊過岡”,這種提醒應該說是善意的,但這種“自我保護”,應該是武松時代的悲哀。筆者認為,時至今日,在這個信息化時代,堵住制度漏洞,保護互聯網中每一個個體的正當權益,是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不應該坐視“黑客”做大。如果說考生信息泄露,因為“我們鎖好門窗,這些有預謀的犯罪團伙卻是開著坦克、大炮來的,我們抵擋不住。”就讓其“無可奈何花落去”,這里邊既有不作為的因素,又承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是一種示弱,不僅不能夠嚴厲打擊“黑客”,反而讓其更加肆無忌憚,這這一點上,如果不能很好地保護每一個客戶的正當權益,這對于有關部門來說應該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