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響應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指示要求,進一步加強電網企業落實用電營商環境要求監管,確保用戶“獲得電力”更加便利,近日,華東能源監管局印發《用電營商環境日常監管工作制度》,建立常態監管工作機制。
用電營商環境日常監管主要從用戶感知度出發,對供電企業的供電服務、供電質量、用戶收費、信息公開等方面開展常態化監管。一是建立“3個百分百”監管機制。對接入新裝、增容、減容等各類用戶100%進行回訪,發現用戶不滿訴求的100%進行調查,發現問題的100%向局領導及電力企業主要領導、各分管領導及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通報。二是建立用電報裝信息報送機制。
要求電網企業定期將各類用戶的申請用電情況向監管機構報送。監管機構定期分析兩省市各類用戶用電報裝辦理的質量和效率,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建立供電監管微平臺。在門戶網站、電力工程行業協會微信公眾號等互聯網平臺上設置“供電監管”欄目。推送“群眾用電堵點調查問卷”,征求“獲得電力”監管線索;設立“七五”普法專欄”,動態更新“獲得電力”相關法規政策;發布“獲得電力”新聞信息等。四是建立現場與非現場監管結合機制。
根據12398監管熱線、接入監管系統的用電信息、電網企業報送的報裝信息等,對報裝接電的用電申請、方案答復、竣工驗收、裝表接電等流程進行分析。對時限超期、流程異常、方案答復不明的項目赴現場明查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