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淮安市智慧城市項目建設主要內容簡稱“418”工程(含四大任務、十八項重點工程),就是圍繞政府管理水平提升、惠民便民利民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實施基礎設施完善、資源共享交換、產業載體建設與民生服務促進等“四大任務”,按照“四統一”原則(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維、統一管理)重點建設信息安全體系、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智慧政務、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交通、平安城市、智慧環保、智慧社區、智慧旅游等十八項重點工程。根據規劃,項目建成后,項目設施、軟件的所有權為項目公司所有,而項目數據信息所有權則歸政府所有。
項目計劃總投資8.85億元,其中注冊資本金4億元,融資4.85億元。項目資本金由政府和社會資本方按照49%:51%的股權比例共同籌集,其余部分由社會資本方通過其他融資方式籌集。
江蘇省淮安市智慧城市項目是淮安市“十三五”期間信息化建設的主要內容,對提升淮安市整體信息化水平和城市管理綜合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該項目于2015年被列為江蘇省財政廳PPP試點項目,其社會資本合作方選擇采購在第11屆全國政府采購集采年會獎項評選中,被組委會評為“2015年度全國政府采購精品項目”。
項目于2015年底完成社會資本合作方的招標程序,經公開招標確定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為社會資本合作方。截至目前,人口庫、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智慧城市全業務光纖網絡與無線政務專網項目已經實施完成;智慧交通、智慧教育與平安城市項目自2016年11月啟動以來處于續建階段。
淮安智慧城市項目的主要亮點有:——創新采用PPP模式。
淮安智慧城市項目最大的創新在于采用PPP模式建設和運營,這種模式具有投入更高效、投資有盈利、資本會增值、撬動社會資本投入等優勢,顛覆了一般意義上智慧城市建設“只重投入不重產出、只重項目不重產業”的傳統模式,改變了政府單純投入信息化項目無效益的被動局面。
——著重頂層設計理念。
淮安智慧城市項目區別于一般行業應用的條塊化PPP項目(如智慧交通、智慧醫療等),站在全市一盤棋的高度將整個城市的智慧應用集中打包實現PPP運作,著重體現了頂層設計的理念和堅持“四統一”原則,在市級層面整體推進智慧城市建設運營,避免了不同板塊的重復建設與跨平臺整合,從而提高了運行效率,降低了建設成本。實現政府服務水平提升、惠及民生應用和產業轉型升級三大目標。
值得一提的是,該項目在智慧城市建設整體規劃層面探索盈利模式,結合市場化的行為,改變政府單一付費的局面。從頂層全局設計的角度入手,改變單純投資信息建設項目的現狀,形成智慧城市產業。
——政府的支持。
一方面,政府高度重視,出臺項目實施推進保障文件強力推進。如淮安市先后出臺了《淮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淮安市“智慧淮安”PPP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淮政辦發〔2016〕128號)和《2017年“智慧淮安”PPP項目子項目建設計劃》等文件,保障淮安市智慧城市PPP項目的有效落地。
另一方面,建立相應的制度保障體系。如淮安市出臺的《淮安市“智慧淮安”PPP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職、權、任務之間的關系,將項目做實,不因人事變動等原因導致爛尾或政績工程。
——項目公司重視“整合”工作。智慧城市建設是一個復雜的巨系統工程,需要遵循體系建設規律,運用系統工程方法構建開放的體系架構。通過樹立“強化共用、整合通用、開放應用”的思想,采用“打通信息壁壘、鏟除信息煙囪、消除信息孤島、避免重復建設”的方法與策略,指導智慧城市的建設與發展。所以,項目公司在建設的過程中尤其重視“整合”工作,將梳理數據共享交換目錄體系作為頂層規劃的落腳點來加以實施。
(本報編輯部整理報道)
專家點評
吳中兵(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總裁兼財務總監,國家發展改革委PPP專家庫專家)
江蘇省淮安市智慧城市項目將PPP模式應用于智慧城市項目,與傳統政府單方面投資與運營相比,利用社會資本參與及運作的優勢,提升了效率,促進提升城市運營和管理能力,提高了社會經濟效益,較大程度增強了政府治理和服務能力,是智慧城市機制創新的有益嘗試。
在項目落地及推廣借鑒時,建議應關注績效考核具體落地方法,如將項目公司的回報、付費方式與技術更新及時性、智慧城市產品維護與服務效果等相關聯,并關注公眾滿意度等。
陳民(北京榮邦瑞明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專家庫專家)
淮安智慧城市項目有幾點值得借鑒:
首先,強調了諸多領域的統籌規劃、建設和運營。
其次,明確了數據信息的所有權歸屬政府所有。智慧城市建設未來還需要眾多的市場主體共同參與,提供更加多樣化的服務,這其中數據對其他參與主體的平等開放是基礎,因此將數據信息作為公共資源加以對待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智慧城市的PPP模式總體上還處在試驗階段,收費模式也有待探索,本項目出資政府代表出資占比較大,亦有幫助地方政府平臺公司轉型探索之意,故而采用了BOO模式,有一定的特殊性,各地方在借鑒時也需要綜合考慮本地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