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書記在4.19講話中正式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的概念。同時指出:“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這是在深刻總結國內外發展經驗教訓、深入分析國內外發展大勢的基礎上提出的,集中反映了我們黨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新認識。按照新發展理念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發展的總要求和大趨勢。”“我國網信事業發展要適應這個大趨勢??傮w上說,網信事業代表著新的生產力、新的發展方向,應該也能夠在踐行新發展理念上先行一步。”
新型智慧城市究竟新在哪兒?就是要新在踐行五大新的發展理念上,較之于傳統智慧城市主要體現在新目標、新思路、新原則、新內涵、新方法、新要求。
新目標:以城鄉一體、人與自然一體的“綠色協調”發展為新型智慧城市的長遠目標。
在關于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方法論研究中,是“著眼于解決當前城市病為主,還是著眼解決城市發展未來為主”的命題,事實上就是一個近期目標與長遠目標的問題,二者本質上統一的,不解決好當前城市病無以談未來,不著眼于城市未來當前的城市病永遠也無法根治。
新型智慧城市聚焦公共服務與社會治理兩主要目標,從時序上講是明確近期目標重點,從內涵上講是解決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協調和諧發展。僅僅如此,城市仍然難以良性發展和智慧起來,只有在此基礎上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協調和諧,把人類在“愚昧”狀態下破壞了的相互和諧的自然關系“回歸自然”,實現低碳環保可持續發展。
在2016年中國首屆新型智慧城市高峰論壇上,國家信息中心專家指出:“北京無論你信息化應用程度有多高,交通擁堵與霧霾兩大問題不解決,沒有人會感覺是智慧的。”然而,要徹底解決這兩大問題,單純靠信息技術手段,單獨就城市醫“城市病”是沒有出路的。北京的“奧運藍”、“APEC藍”是一個短暫的成功試驗:“限車、限人、限產(污染企業)”揭示了“城市病”的根本原因所在,那就是城市必須解決“浮腫”問題,根本出路是城市“瘦身”減肉、鄉村“健身”長肉。
我國由于長期實行以戶籍為代表的城鄉區別性政策、差別性制度,從而形成人為制造的“城鄉二元結構”社會形態。在計劃經濟時代,對社會、經濟都起到積極的穩定作用。在市場經濟時代,由于巨量的人流、物流、現金流,在這個“二元結構”中自由的、快速的、無序的穿梭,打破了原有穩定的相對良性循環的社會狀態,由此產生了資源過度開發、城市負載過重、鄉村社會功能“萎縮”等“社會綜合癥”。幾億農民進城所帶來的城鄉綜合癥,不是簡單取消城鄉區別戶籍制度所能解決的問題,城市病已不能單靠就城市醫城市所能解決,需要是真正的城鄉統籌一體化協調發展,如果單就推進城市智慧化而忽略鄉村智慧化,那就必然會形成網絡世界的“城鄉二元結構”和新的“城鄉綜合癥”。習總書記指出:“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農村互聯網建設步伐,擴大光纖網、寬帶網在農村的有效覆蓋。”所以,新型智慧城市的發展必須要站位全局,著眼長遠,把新型城鎮化,把智慧鄉村及智慧農業等納入統籌規劃目標。
“返鄉運動”假想:假如通過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矛盾體,打造城鄉一體化的智慧化的社會環境、自然環境。通過智慧鄉村建設,“可以發揮互聯網在助推脫貧攻堅中的作用,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讓更多困難群眾用上互聯網,讓農產品通過互聯網走出鄉村,讓山溝里的孩子也能接受優質教育。”讓鄉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同樣享受到良好健康醫療服務,讓鄉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同樣享受生活的便利,通過社會信息大數據的開放共享讓年青人在鄉村同樣可以分享創新創業的社會資源。假如把這些完全可以辦到的通過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辦到了,產生“億萬人群返鄉安居樂業,千萬企業下鄉或到小城鎮生產”,城市的擁堵污染,農村的“空巢”、“空心”等“疑難雜癥”一藥即除方顯智慧。
新思路:以“創新一體化機制”為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基本思路。
過去傳統的思路抓智慧城市建設,同樣強調創新,但著力點首先強調的是技術創新,研究的是如何應用新技術,項目創新如何利用PPP模式,這無疑是正確的。但客觀上是技術創新是科研機構或專業公司的責任,智慧城市建設只是應用其成果;項目建設創新的PPP模式只見雷聲不見彩虹,難以落實。根本原因是這個“創新”是缺乏創新環境和創新動力,是在“舍本逐末”。智慧城市是城市發展的高級形態,是建立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成果的基礎之上,新形態建立在新的技術上,當技術創新(生產力)的成果能夠支撐新的形態要求時,新的高級形態構建的關鍵就是體制機制(生產關系)的創新,所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根本思路就是以創新體制機制為著力點,構建“一體化的在線服務臺”、“一體化國家大數據中心”,以適應技術創新成果應用,使之達到最佳效果。
前幾年,中國智慧城市建設總體上效果欠佳,遇到了一系列難題和問題,其根本原因就是從上至下誤入了“技術主導”推進思路的誤區,沒有把與現代信息技術應用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創新作為首要任務。智慧城市乃至核心技術云計算、大數據技術的本質就是要實現集中統一、開放共享,然而,我們在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中仍然沿用傳統的管理體制,分部門、分行業各自為陣的建云計算中心、建大數據中心,建信息應用系統,不僅沒有實現開放共享,反而更加固化了數據壁壘和信息煙囪,與智慧城市的目標產生了“緣木求魚”之惡效。
當前國家主導的“互聯網+政務服務”已經形成了巨大動力,互聯網+政務服務其實就是智慧城市之智慧政務的核心,也可以將其視為智慧城市的突破口和切入點。那么互聯網+政務服務用什么樣的思路去做“+”法,其最終結果必然大不相同。
第一種思路做“+”法,用互聯網的技術平臺做“+”法,這種做法很簡單,保持現有各級各部門的體制機制不變,各部門把自己業務職責內的公共服務入口搬到互聯網上,建立虛擬政務服務大廳,實現“一號申請、一窗受理”完全可以做到,而真正實現“一網通辦”難度就大了。比如,我們在世紀之初開始辦政府網站時,就把“信息公開、在線交流和網上辦事”列為三大基本功能,十多年過去,全國的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在線交流功能基本都具備了,而網上辦事基本沒多少;再比如,黨中央國務院下大決心推進的行政審批改革,反復多次減少審批事項和優化審批流程,并為此建立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十多年過去了,垂直部門的審批仍然是各自為陣,把審批者搬到集中的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審批系統仍然無法對接,根本無法一網通辦。究其原因,技術不是問題,問題在體制?;ヂ摼W+政務如果仍然還是如此“+”法,結果將同樣。
第二種思路“+”法就是用互聯網思維做“+”法。由內而外,從改革創新政務服務制度體系著手,徹底破除部門間壁壘,把以“部門”為中心設置的辦事流程,改革成以“市民”為中心的辦事流程,真正實現跨部門協同,構建一體化的網上政府,就能實現真正的“一網通辦”,唯有如此才達到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最佳效果。
新的內涵: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基本內涵。
習總書記在“4.19”講話中明確提出了網信事業要以人民為中心,并對新型智慧城市的內涵作了詳細描述:即“網信事業要發展,必須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這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一個重要觀點。要適應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務普及,降低應用成本,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務,讓億萬人民在共享互聯網發展成果上有更多獲得感。”中央網信辦、國家發改委領導在關于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重點時,反復強調要聚焦民生服務和社會治理兩大目標。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中,無論選擇切入點和著力點在哪,互聯網+政務服務、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智慧產業發展等等,都必須把以人民為中心用為基本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要最終體現在民生上,讓老百姓有獲得感。
新的原則:即以信息數據等社會資源“開放共享”為基本原則。
習總書記2016年10月9日在中央政治局就實施網絡強國第36次集體學習時講話中指出:“我們要深刻認識互聯網在國家管理和社會治理中的作用,以推行電子政務、建設新型智慧城市等為抓手,以數據集中和共享為途徑,建設全國一體化的國家大數據中心,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要強化互聯網思維,利用互聯網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優勢,推進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會態勢、暢通溝通渠道、輔助決策施政。”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要以數據集中和共享為途徑,實現“三融五跨”大協同,這是“開放共享”的具體體現,這將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所遵循的基本原則。
傳統智慧城市建設中遇到的最大的難題就是信息壁壘,新型智慧城市之所以新,就是要打破壁壘,實現最大限度的資源開放共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要真正貫徹落實“開放共享”的基本原則,真正實現“三融五跨”的目的,必須做到自始至終、自上而下堅持這個原則。每個部門、每個行業上自國家部委、下至基層單位,都要明確社會資源開放共享的目錄、方法和進度表,公之于眾,每個企業、每個系統都要遵循統一的開放共享標準,按照“三融五跨”的要求規劃建設任何一個信息系統、數據庫。
新的方法:以“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為基本方法。
習總書記在“4.19”講話中明確提出了“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新的推進方法,也可以說是針對傳統智慧城市“各自為陣、無序展開”的推進方法的一個根本性改變。
“分級”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解決了國家部委、省、市、縣各自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應該履行的職責,將會有效避免職責不清、越俎代庖的混亂局面。在傳統智慧城市建設中存在的只見“智慧”不見“城市”的根本原因就是上下職責不清造成的。國家部委、省直部門在抓智慧城市建設中以部門履職為中心力求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恨不得把市縣鄉村的工作“一網打盡”就“智慧”了,因而建設了大量的全國性、全省性落地應用系統,這些系統落到了基層只有一個功能:那就是填報數據,落地“智慧”系統苦了基層無休止地反復為各個部門系統填數據,而這些數據又被系統設計者認為是“保密”,設權限,基層連利用其為民服務都不行。所以這樣的“智慧”系統越多,落到基層城市政府組織就越“愚笨”。原因在于沒有把分級職責明確,部省設計者們關注的是宏觀決策管理,根本沒有經驗和精力顧及城市管理服務的“吃喝拉撒睡”這些細微小事,“一竿子到底”的系統部署實施,部門宏觀管理分析因為數據上來了,看似“智慧”了,事實上卻造成了大量無效數據與虛假信息產生,造成了基層的無賴和混亂。
如何確定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分級職責”。總結前些年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的經驗教訓,竊以為可以做如下界定:
新型智慧城市分級分類推進職能表
分級
(職責分工)國家層面理論指導,技術創新,標準制訂
省級層面數據共享,培訓指導,督辦檢查
地市級層面平臺支撐,應用開發,機制創新
縣市級層面推廣應用,需求挖掘,線下服務
分類
(推進模式)特大城市統分結合,標準、數據統一、平臺應用分別建設
大中城市集中統籌,實行建、管統籌,應用推廣同步
特殊行業條塊結合,互聯互融,協調發展
新的要求:“安全可控”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新要求。
習總書記在“4.19”講話中指出:“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輔相成的。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傳統智慧城市建設基本上是采取的是改革開放初期“先上船再買票”、“先建設再規范”和“只求所有不求所控”的理念建設,忽略了安全體系建設,網站、應用系統、云平臺、數據庫等設計建設時大都忽略了安全設施配備、安全檢測要求,輕者導致運行不穩定,重則數據嚴重丟失,更為嚴重被攻擊篡改,給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巨大損失,給國家秘密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應當始終牢記習總書記的講話要求,把網絡數據安全提升到國家安全、民族安全的高度來認識,與基礎支撐平臺、應用系統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檢測驗收,使之真正達到“安全可控”的新要求。
網絡信息安全要做到“自主可控”涉及到三個層面:首先是人,設計者、建設者、管理者、使用者的安全意識建立與強化,專業安全人才隊伍的培養與約束,都是安全可控的第一要素;其次是技術,要充分應用先進的安全防范技術,包括盡可能選用國產硬件設備,盡可能選用自主可控的軟技術,沒有先進的安全技術防范投入,“安全可控”就是一句空話;再次是制度約束,建立嚴格嚴謹的安全管理制度體系,這是做好網絡信息安全的有效保障。
綜上所述,五大發展理念定義新型智慧城市可以概括為:以民生服務便捷化、社會治理精準化、社會經濟綠色化、城鄉發展一體化、網絡安全可控化為基本目標,以創新體制機制和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為基本思路與原則,以分級分類推進和安全可控為基本方法和要求,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城市現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進,實現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可持續協調發展新的城市高級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