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設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以信息、通信技術為支撐,需要政府和企業的通力合作。數據是基礎,安全是保障。目標明確,路徑對頭,措施得當,才能使智慧城市發展收到預期效果。
第一,應堅持全球視野與立足實際相結合。順應信息化的國際潮流,在互聯網技術研發和應用上引領國際潮流,并形成專利和知識產權。智慧城市建設也應從當地實際出發,依據地理區位、歷史文化、資源稟賦、產業特色、信息化等條件,創新管理和公共服務方式,向城市居民提供廣覆蓋、多層次、差異化、高質量的公共服務,避免重建設、輕實效,使公眾公平地分享智慧城市建設和城市化的成果。
第二,堅持問題導向與需求驅動相結合。智慧城市建設應堅持問題導向、需求拉動、注重實效,做好總體規劃和頂層設計;避免技術導向、項目驅動,更不能以申請項目、技術攻關為重點,而要采用系統規劃、設計的理論和方法,避免用小系統的思維做大系統的規劃和建設;應統籌資源配置、條塊銜接聯動、信息互聯共享,推進智慧社保、智慧醫療、智慧交通、智慧環保等的智慧化管理與服務。
第三,政府與市場兩手發力。政府應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環境,鼓勵建設和運營模式創新,積極探索智慧城市的發展路徑、管理方式、推進模式和保障機制,提升政府的科學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打破部門分割和行業壁壘,推動部門、行業、群體、系統間的數據融合、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智能服務。激發市場活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避免大包大攬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建立形成可持續的運行和管理機制。
第四,精明管理與便民惠民兼顧。智慧城市建設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把握信息時代的特征,推動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聯動協調;推廣應用移動互聯網、智能手機,突出為民、便民、惠民。如基于地理信息系統(GIS)的人口網格化管理,不僅可以直觀了解轄區內的交通狀況、建筑分布等全局信息,還能對民情進行精準定位和及時調度,實現社情民意“早知道、早化解、早回復”,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解決,實現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五,存量挖潛與增量準入相結合。挖掘已有地理信息系統、數據中心等潛力,讓GIS在城市管理中發揮更大作用,推動城市管理從經驗型向智能型轉變。新建系統應具備國際視野,高起點地科學規劃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以互聯網為載體、線上線下互動的新興消費;以宜居宜業為主線,發展醫療、健康、養老、教育、旅游、社會保障等基于互聯網的新興服務業,降低服務消費成本。
第六,信息透明與確保安全相結合。應當盡可能披露公眾關注的公共信息,既要發揮披露公共信息對扭轉不正風氣的警示、教育作用和處罰依據,也應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強化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健全網絡和信息安全標準體系,避免新的信息孤島出現,實現城市間信息的互聯互通。加大依法管理網絡和保護個人信息的力度,加強要害信息系統和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確保安全可控,避免失密對國家和個人造成損失。
當然,智慧城市建設,夯實基礎,扎牢籬笆,十分必要。公共信息盡可能開發,必須保密的信息則必須保密。如果不解決系統設計、數據庫標準化建設和信息安全等問題,智慧城市建設會得不償失,甚至出現事倍功半的后果。
1、頂層設計與系統推進同步
加強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協同布局,在“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區域戰略的更大格局上建設智慧城市群、城市帶,從局部最優擴展到全局最優。
從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入手,建設城市公共信息服務平臺。以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破解復雜的系統設計難題。通過優化整合城市規劃、疾控、安監、城管、交通、水務、環保、氣象、應急等委辦局業務信息和實時數據,為綜合決策、運營管理等提供支持,全面提升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效率。
智慧城市建設不能求大求全,既可以自上而下,也可以自下而上,體現頂層設計與系統設計同步推進的要求。在現有技術經濟條件下,科學設計大城市管理系統,或將所有子系統建在一個管理平臺上難度較大,可以在中小城市或區、縣、鎮層次上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再行推廣。從試點申報情況看,上海、北京等城市由區、縣、鎮分別申請建設,市一級負責重點領域;廣州以城市群方式申報,各區分別建設再加以集成;深圳以市為主建設若干智能化系統。從投資看,江蘇、山東、浙江和廣東等地名列前茅,與GDP、財稅額度等成正比。智慧城市建設試點,也應當探索多樣化的模式。
總結已有智慧城市的軟件系統,加以優化形成升級版。神州數碼從消息層、工作層和數據層搭建“互聯網+智慧城市”的系統架構,可以實現市民與政府的C2G、G2C、C2C的雙向互動,市民可以通過電腦、手機等終端,足不出戶辦理多種業務。習近平總書記參觀的鎮江市“低碳云”,整合了多方面的信息,可以為節能減排決策提供支撐。類似的系統設計和建設眾多,需要總結經驗,并在推廣運用中不斷修改完善形成“升級版”。
2、重視大數據等基礎設施建設
智慧城市建設必須基于大數據的應用和發展。我國已是數據大國;數據中心建設極大提升了海量數據的處理能力,4G移動的推廣應用為智慧城市發展奠定了基礎,互聯網成為居民生產生活的重要平臺。到2015年6月底,我國網民達6.68億,互聯網普及率48.8%,網站總數約400萬;寬帶接入用戶超過2億,8M以上帶寬占比超過53%,移動用戶6.74億,其中4G用戶達2.25億;經營性互聯網數據中心超過1000個,CDN覆蓋網絡節點數超過2000個。在領域細分、經營分析、反欺詐、征信等方面,形成了大數據應用氛圍。電信、金融等信息化基礎好的領域在積極推進數據整合,IBM、阿里巴巴等加大了大數據的投資力度。
應在打通存量信息孤島和增量信息共享上下功夫。在打通信息孤島方面,應加大力度解決標準化問題,逐步實現利用公共財政建立的數據庫的開放和共享;同時應推動紙質資料的數據化。推動建立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資源清單,按“增量先行”思路,加強部門數據的統籌管理,建設國家數據統一開放平臺。明確政府各部門數據共享的范圍邊界和使用方式,厘清數據管理及共享的義務和權利,推進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等基礎數據資源,以及金稅、金關、金財、金審、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農、金水、金質等信息系統跨部門、跨區域共享。
3、扎牢籬笆確保信息安全
智慧城市建設必須更加關注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作為支撐體系,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中之重。建設信息安全綜合監控平臺,強化信息安全風險評估體系,應成為智慧城市建設的戰略重點。政府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機制缺位,適應大數據發展的個人信息保護、數據資產保護等體系還沒有建立;政府因而應該著力將基礎設施分級分類,繼續深化在網絡基礎設施及信息資源方面的安全防護;企業應該加強產業合作,形成合力,帶動安全信息產業的發展。
加強大數據環境下的網絡安全問題研究和基于大數據的網絡安全技術研究,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網絡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政府在保障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逐步開放手中掌控的價值巨大的資源和數據,為互聯網的發展創造廣闊的空間。應明確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使用、開放等各環節,保障網絡安全的范圍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切實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軍工科研生產等信息的保護,切實保障數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