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亟須通過對智慧城市核心理念、實現路徑和關鍵節點的全面梳理,形成科學可行的智慧城市建設通用思考路徑,并搭建重點適當、全面完整、配套協調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
智慧城市是一個高度抽象和濃縮的概念,是多系統復雜交互作用下所呈現出的終極面貌。只有搞清楚智慧城市究竟對城市及生活于其中的人意味著什么和能夠滿足城市發展及公眾生活哪些方面的需求,才能將這種抽象的概念分解和投射為一系列具體的特征或功能。然后再以這些特征或功能為目標,細化出如何組織資源來實現這些目標。也就是說,先要解決“是什么”的問題,后面才是“做什么”的問題,其次才是“怎么做”,再次是“需要什么資源來做”,然后再是選取適當的組織解決“誰來做”的問題,并在項目成果逐步實現后對照目標進行檢驗驗證,其間還需要貫穿始終的監控現狀和評估進展的工作。
從標準化建設的角度,對智慧城市建設提出以下建議:一是抓好標準體系建設。針對智慧城市建設中暴露的“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等問題,在國家和地方抓緊組織制定“十三五”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的重要節點上,將與智慧城市建設緊密相關的標準化工作作為規劃的必要組成部分。二是推進重要標準研制。在城市管理的總體框架下,結合標準適用范圍的大小和針對性的強弱進行差別化的設計排布。除已著力較多的信息安全、基礎設施、信息通信技術等領域外,更應從規劃計劃、過程管理、數據共享等當前急需和重要的標準著手,系統性推進。三是重視和加強標準試驗驗證。通過標準的試驗驗證,為標準的大范圍實施應用積累經驗、探索路徑,更有助于驗證其在不同類型城市的廣泛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