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2015年要“發展智慧城市”,也體現了智慧城市的經濟價值。但是,當前不少地方不顧基本條件是否允許,盲目上馬進行智慧城市建設,出現不少應當引起重視的問題。一是在建設過程中,各自為政現象相當普遍,地區之內,區域內部門與部門之間、區縣與區縣之間、區縣與部門之間按照自己的思路和規劃進行建設,缺乏統一協調,分別建設自己的信息系統,很多系統互不兼容,接入受阻,導致信息孤島出現;二是在機房、硬件設施、軟件、數據以及運行維護方面沒有統一規范,存在大量的重復投資;三是隨著市政、城管、網上行(微博)政審批等政府智能平臺的上線,面臨黑客攻擊或者網絡問題,很多領域將有發生混亂和信息安全的風險。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亟須改進。
首先,政府部門應盡快出臺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相關政策、標準、系統接口協議。應盡快出臺統一的政策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同時,應盡快完善以“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為目標的電子政務應用框架,真正把“服務民生”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終極目標。
其次,強化共享體系建設,避免系統分散建設,打破信息孤島。中央政府應協調各部委和地方城市,進行統籌規劃和宏觀的引導,從而避免造成投資浪費和重復建設。
最后,應避免重復建設,造成嚴重的財政資金浪費。智慧城市建設推進必須由專門機構進行統籌管理、運營,整體事業的推進需要協調各個部門配合、落實。因此,智慧城市建設的一件首要的工作就是成立強力的專門機構 智慧城市運營中心,來負責城市政務大數據的采集、管理與共享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