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正在逐步從項目建設到服務運營轉型:隨著智慧城市建設的不斷進行,智慧城市建設所賦予的意義也從以往的單純的項目建設逐步轉型附加值更高的運營方向來,通過O2O、大數據、物聯網和移動化等技術將數據價值進行挖掘,例如,停車場或者健康醫療服務,都可以作為由項目建設轉運營的方向,持續提供業務收入。
政府來源的資金已經越來越緊張,項目建設方式開始改變:對于大部分的地方性政府而言,土地財政是主要的財政來源,這導致以項目建設的方式有資金結算的風險,并且對企業的資金運營造成了壓力。一些智慧城市公司開始嘗試通過保險等資本方或作來探索資金的解決問題。
采取PPP建設成為當今階段的共識:國務院43號文針對地方債務管理做了明確的規定,導致地方債務平臺的融資功能減弱,財政壓力加大,智慧城市的整體項目建設進度減緩,這就導致市場化運作的PPP模式將成為各省兩會后首選的融資舉措。目前出臺PPP 政策的有財政部、發改委和國務院,自成體系,各自規劃,缺少三部分統一運籌制定的標準,財政緊張的情況下,項目的競爭和項目的識別能力差,政府違約事件時有發生。
先發優勢和識別能力是PPP業務發展的最主要因素:先發優勢、政府關系、識別能力和投融資渠道等四個要素決定了公司承建項目的規模和效率,從目前階段來看,先發優勢和識別能力尤為重要。以數據為主導的新智慧城市建設體系逐漸開始。
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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