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一個被證監會處罰的上市公司最終都引發了大量資本市場散戶的民事索賠,這一次,輪到了位于江蘇江陰的寶利國際,這家即將被證監會作出最嚴厲處罰的上市公司,與同樣位于江蘇的海潤光伏、協鑫集成等被起訴的上市公司成為被股民索賠的“難兄難弟”。
2016年12月30日晚間,寶利國際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涉嫌存在多種信息披露違法,證監會擬對寶利國際給予頂格罰款行政處罰。
公告顯示,寶利國際涉嫌違法的事實主要包括:一、未如實披露寶利俄羅斯國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設立信息的變更情況;二、未如實披露與俄羅斯聯邦遠東發展部簽訂的《合作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三、未如實披露與俄羅斯聯邦公路署簽訂的《俄羅斯聯邦公路署和寶利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合作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自查更正公告》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情況;四、未如實披露與白俄羅斯國家石化公司及納夫坦煉油公司簽訂的《意向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五、未如實披露與中航飛機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框架協議》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
基于寶利國際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擬對寶利國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寶利國際時任董事長周德洪給予警告,并處以 30 萬元罰款。
而在更早前的2015年11月24日,寶利國際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峰律師認為,目前寶利國際相關違規事實已經基本清楚,如果寶利國際投資者是在2015年4月1日到2015年11月25日之間買入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25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而存在損失,目前已可向寶利國際發起索賠,該律師目前已經代理首批部分投資者向法院提交起訴材料立案。
據了解,寶利國際投資者索賠案管轄法院為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該法院在2016年先后對數百個海潤光伏及協鑫集成投資者索賠案作出判決,數百投資者提出的索賠訴請均獲得了南京中院的判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