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潤光伏證券索賠案已有107位股民和解獲賠。每日商報財經律師團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近日告訴商報記者,除此之外,還有數十位股民一審判決勝訴,目前在江蘇高院二審中。厲律師提醒符合條件的股民,請盡快起訴,切勿錯過索賠。
2015年10月,海潤光伏發布公告稱,因高送轉預案誤導性陳述被江蘇證監局處罰。根據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股民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截至2016年10月,有646位股民以證券虛假陳述為由起訴海潤光伏,索賠約1.35億元,其中107起案已和解撤訴,涉及金額2367萬元,該部分已由公司股東楊懷進承擔。
“海潤光伏當時股東人數12.7萬人,目前絕大部分適格股民仍在觀望、尚未起訴。首批股民順利和解獲賠121萬元,我們正在繼續征集股民索賠,請符合條件的股民及時參與。股民不起訴,公司不會主動賠償。”厲健律師提示,根據司法解釋,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期間買入海潤光伏股票,并在2015年2月14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股民可索賠損失。
厲律師還提醒股民,索賠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2015年3月底)、詳細聯系方式。同時,股民也可以撥打證券維權熱線13958118283進行相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