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海潤光伏虛假陳述索賠案并沒有因為前期數百個案件的判決而止步,記者獲悉,大量投資者發起的索賠案件還在持續發酵,近期約有60個投資者索賠案將再次在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數以百計投資者已經獲得賠償
此前10月上旬,海潤光伏發布《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稱共收到646起證券虛假陳述股民索賠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 13531.13萬元。
“從我們接觸情況來看,實際海潤光伏上次公告訴訟進展后,投資者索賠數量還在陸續增加。”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峰律師介紹,除了早期已經判決的案件,12月8日以及12月23日,部分海潤光伏投資者索賠案將再次開庭審理,據許峰律師分析,因原被告雙方目前沒有一個明確的調解方案,而前期又有勝訴判決先例,開庭結束不久,相關案件就會判決,投資者還是會獲得勝訴。
在10月上旬的訴訟進展公告中,海潤光伏透漏,上述646起股民索賠案件中,107起案件已和解,涉及金額合計人民幣2367萬元,該部分已由公司股東楊懷進先生承擔;另有365起案件已開庭審理,其中已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案件33起,涉及金額共計人民幣 272.12 萬元。
許峰律師表示,實際截至目前判決的案件已遠遠超過前次公告數據,其代理案件中,有一百個左右案件已經獲得勝訴判決,雖然在一審投資者勝訴后上市公司海潤光伏又提起了上訴,但該律師認為 ,海潤光伏的上訴除了拖延付款時間外,就是降低案件影響,減少跟進索賠的投資者數量,提醒還在觀望的投資者注意識別。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
2015年10月,海潤光伏因相關分配預案實際上并不符合《公司章程》、《分紅規劃》中相關分配政策的規定,相關信息披露內容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給投資者造成了利潤為正、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的錯誤判斷,客觀上給投資者造成了誤導,故被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一年時間索賠總金額超過1.3億規模,這在投資者索賠領域是較少的,很大一方面因素是因為海潤光伏的信披誤導性比較嚴重,所以一處罰投資者就紛紛提起索賠了。”許峰律師認為。
目前對投資者來說一步一步先走民事索賠法律程序是挽回損失的同唯一途徑,如果投資者在2015年1月23日到2015年2月13日買入海潤光伏票,并且在2015年2月13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就屬于被海潤光伏誤導的投資者,可以起訴要求賠償損失。
律師認為,如果其他投資者知道前期已有數百投資者獲得勝訴判決或者已有一百多投資者通過和解獲賠,沒有理由不起訴,但問題是,大部分海潤光伏投資者都還在蒙在鼓里,投資者維權意識雖然越來越強,但信息不對稱問題不好克服,只有投資者之間互相傳播并且多關注上市公司公告。許峰介紹稱,不排除不少投資者被傷害后不再關注海潤光伏的信披了,否則不可能還有不到700個投資者提起索賠,建議投資者積極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