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建立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引導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旨在推動光伏發電建設運營環境不斷優化,引導企業理性投資,促進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提出,全面開展監測評價工作。國家能源局按省級行政區域開展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工作。對于存在多個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資源區的省級行政區域,按資源區分別進行評價。監測評價采取分析全省統計資料和抽樣調查光伏發電企業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監測評價對象為普通光伏電站和領跑基地項目,不含光伏扶貧村級電站和分布式光伏系統。
通知還提出,定期發布監測評價結果。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負責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具體工作,按季度統計發布動態監測數據;國家能源局每年一季度發布上年度監測評價結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督促相關光伏發電企業按要求每季度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及時報送監測評價需要的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