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制造和銷售已有40年歷史,但整個北美生產的太陽能電池板卻只占全球3%。雖然這一現象看起來并不是那么明顯,但實際上卻確實存在:一方面,美國從太陽能產業誕生之初便開始參與其中———美國宇航局(NASA)是最早為早期的衛星和阿波羅(Apollo)任務改進和完善了太陽能電池板;而美國企業制造和銷售太陽能電池板也已經有40年歷史。然而,目前整個北美的公司生產的太陽能電池板只占全球的3%,中國(包括中國臺灣地區)生產的太陽能電池板卻占全球的60%以上。近日,《大西洋月刊》(TheAtlantic)就美國太陽能行業的發展采訪了斯德哥爾摩經濟學院研究員馬克斯·杰內克(MaxJerneck),探討了華爾街曾經是如何扼殺美國的太陽能產業的,并指出未來這一現象有可能再一次發生。
技術發展關鍵時期缺了資金
考慮到全球半導體產業的發展,東亞地區擁有比美國廉價的勞動力并不是美國太陽能發展龜速的唯一因素。因為計算機芯片產業和太陽能電池板產業都是在冷戰時期就開始進入了研究和發展的熱潮中,并且兩者都在1980年之前實現了商業化,在1980年代中期和1990年代亞洲企業崛起之前,這兩個市場基本都是由美國控制的。
但是,早在十年前,美國芯片產業就已順利上市,而太陽能電池板發展之路卻一波三折。時至今日,美國在全球電腦芯片行業發展中依舊領先,占全球市場份額的20%以上,相比之下,為何美國太陽能電池板產業“掉隊”了?
學術期刊《科學進步》(ScienceAdvances)最新發表的一篇論文中提到,美國經濟結構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產生了巨大變革,制約了美國公司開發新的產業和市場,特別是太陽能產業,使其技術在發展的關鍵時期缺少了資金支持。該論文的作者、斯德哥爾摩經濟學院研究員馬克斯·杰內克(MaxJerneck)表示,這些情況現在依然存在,除非這些問題可以得到解決,否則這些問題將會制約碳稅或者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的效果。
太陽能和微芯片發展比較
太陽能和微芯片,這兩者的發展存在許多差異。首先,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美政府向“民兵”導彈計劃和太空計劃進行了巨額投資。1970年代,美政府曾嘗試繼續參照1950年代和1960年代對半導體行業模式來制定太陽能的發展計劃,但該項目卻缺乏資金支持。與此同時,美國能源部1977年才創立,而共和黨人一開始就想要將其瓦解。
杰內克指出,太陽能項目與微芯片項目有著不同目標。微芯片項目的目標是提升質量,無關價格。而聯邦太陽能項目的目標則是降低成本,而沒有質量方面的目標。這意味著,如果你降低制造成本,你也會削減太陽能公司的利潤空間———這也是該項目行不通的原因之一。到里根總統上臺時,他廢除了該項目。
此外,在微芯片行業不同規模的不同公司之間也有很多的細分。該市場的最頂端有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中間有幾家公司,底下有小型的初創公司。由于這些公司的定位不同,它們相互之間并不是直接競爭的關系。政府也實施嚴厲的反壟斷政策來防止小公司跟大公司競爭。所以,相對于太陽能產業,微芯片行業有著全然不同的生態系統。
風險投資不適用于清潔技術
早在20世紀60年代,由于太空計劃有力的推動了太陽能電池板的開發。到了70年代早期,少數幾個曾經參與過太空計劃的企業家有這樣的愿景———將太陽能發電帶到地球,并且為這項技術創造市場。當時,他們關于太陽能的認知還沒有成熟到可以讓其與傳統能源競爭。而他們首先關注的是離網市場,包括遙遠的廣播電臺、鐵路道口、電網覆蓋不到的非洲村莊,然后慢慢地接近電網,靠近更大的市場。
此外,能源政策制定者也希望利用發展核電的模式來發展太陽能,并希望盡快把規模擴大,建設大型太陽能發電廠。大型企業集團也希望太陽能產業規模能夠快速擴大,并積極研發先進技術,提高生產規模。對他們來說,這項技術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而為了使這些投入有意義,太陽能必須成為主流技術。但如果僅僅是讓這些公司向非洲的村莊出售太陽能電池板,或者用于建設更小的消費電子產品,這并不是他們真正的興趣點。與此同時,由于這些大型企業都是金融集團,所以他們也主宰著能源政策的制定,并獲得大部分的政府補貼,這使得小公司難以與之競爭,所以有大量的小型太陽能公司被大型企業集團收購。到70年代末,美國太陽能產業大部分業務都被這些大型集團控制著。
杰內克表示,風險投資通常有3~5年的時間框架,對這些技術的發展需要遠超過對其開發所用的時間。風險投資通常會在技術成為主流的邊緣時,就將其推入市場,例如,在21世紀金融危機前,風險投資曾巨額投資過太陽能,但隨著危機來臨,投資者們損失了許多錢。顯然,風險投資并不適用于這種技術。麻省理工大學最新的一項研究也證實了這一觀點———風險投資并不適用于清潔技術。
終結管理時代沖擊太陽能產業發展
據悉,大約在1982年,美國修改了關于公司交易的法律,并允許敵意收購、股票回購和后保債券 (價格低但風險大的債權),解除了對金融體系的束縛。此后,美國掀起了企業收購的浪潮,企業狩獵者對其他公司進行攻擊,對太陽能產業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當時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有一個太陽能部門,并計劃擴大其規模。但是由于杰克·韋爾奇任職首席執行官后,他主張通用公司僅發展其處于數一數二地位的業務,并強調“要不顧一切地攻擊其他公司,并試圖收購他們”。所以,通用電氣公司關閉了太陽能部門,并對同樣擁有太陽能部門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進行攻擊。據了解,當時,RCA公司是技術開發方面最具創新的公司之一,不過雖然他們開發了薄膜太陽能電池,但是還無法實現商業化,1985年RCA公司被GE公司并購。
據悉,直到1970年,美國依舊是管理時代———由經理控制公司,股東沒有對其施壓,要求短期回報。管理者可以對其想要的項目進行長期投資。隨著管理時代的終結,金融時代的到來,或者說是股東追逐利益最大化時代的到來,太陽能產業的發展也面臨了巨大的挑戰。
技術創新發展需要企業進行長期投資
經歷了20世紀80年代的瘋狂收購,那些幸存下來企業或許可以在美國建立一個更具有競爭力的太陽能產業。有業內人士指出,如果美國的產業政策可以屏蔽小企業競爭,并不直接給予大公司補貼。這些政策將會幫助企業家們了解他們的業務和技術。此外,也有言論表示,如果讓小企業決定政策制定,在產業發展的早期階段將無需大規模的政府補貼,并且也可以減緩建設小型離網市場的速度。
杰內克認為,為了使太陽能成為主流技術,仍有許多方面需要進行創新發展。目前,太陽能仍然是間歇性的,所以我們必須找到儲存和傳輸它的方法,如果僅僅為了讓更多太陽能上網,太陽能仍將處于發展窘境,畢竟電網不是為了太陽能而設計的。
如果企業不想創新,只是想通過股票回購來提高自己的價值,那么僅憑碳價格制度也無法引發創新。由于創新具有不確定性,想要創新發展,企業必須在未來進行長期投資。而對于企業來說,如果有一個更簡單的方式來賺錢,比如回購自己股票或進行投機,他們沒有理由在新技術開發上冒險。所以要使碳價格順利實施,就必須著眼于建設創新型企業,以確保這些創新型企業具有長期投資。
到目前為止,風險投資已經在太陽能領域損失了大量的資金。太陽能發展去要一個很長的時間,它與化石能源是直接競爭關系,并且是資本密集型產業,必須通過進行某種形式的企業重組以進行創新,這就需要制定政策來打破大型企業集團關注點集中在企業季度盈利和股票價格的現狀。(陶鏡羽/譯 文章來源:《大西洋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