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綠色電力消費合作組織”在京成立。在距離綠證認購開始試行不足4個月的時間節點上,“我們希望能夠為7月1日綠色電力自愿交易制度的落地貢獻自己的一點力量。”鑒衡認證中心副主任謝秉鑫在當日舉行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研討會暨綠色電力消費合作組織籌備會”上向與會者發起倡議。
隨著2月3日《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的印發,綠證權屬資格申請已經啟動,但相關的交易細則尚未出臺。認購綠證會獲得哪些實質激勵?交易平臺搭建進展如何?強制交易對象怎樣確定?初興的綠色電力消費合作組織正在將焦點對準這些行業普遍關心的問題。
評價體系草案已在編制
“其實,早在2003年上海就做過自愿認購的嘗試,但實施效果并不盡如人意。當時我國可再生能源體量較小,面臨的并不是補貼、成本等問題,而是要啟動市場,但相應的激勵政策和宣傳并沒有跟上。”謝秉鑫提出,開展綠電消費的宣傳和推廣是綠色電力消費合作組織的重要任務之一。“目前我們已經針對一些企業進行了走訪和意愿征集,既有能源圈里的制造企業和開發商,也有像IBM、百威這樣的圈外知名企業,我們希望對綠色電力的宣傳和推廣是持續的,讓行業內外人士都能夠加入綠色電力消費團體。”
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合理的激勵和評價機制一直是行業熱議的焦點。“個人購買,能否體現出個人的榮譽感?企業購買,能否展現社會價值?如果買了很多綠證,能不能在申請綠色信貸的過程中享有優先權?在企業形象上能否像能效標識一樣在產品上有一個綠電標識?”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任東明說出了綠證購買方的普遍疑問。
謝秉鑫介紹,針對企業購買綠證的切實激勵,在國際上確有相對成熟的做法。“在荷蘭,如果消費了綠色電力,可以適當減免企業的生態稅;在美國的一些州,使用綠電達到一定比例后,能夠在貸款上享有優惠政策。”對于相關的認證和標識體系,謝秉鑫也透露,目前,綠色電力消費合作組織的部分發起單位已經聯合進行了相關的政策研究,關于綠色電力消費的評價標準和標識已經編制了初步的草案文件,其中包括標識的使用、認證展示平臺的建設和信息共享等內容。“希望通過合理的激勵和評價,并不只是高能耗的產能去認購綠色電力,而能夠像國外一樣,讓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代表的能源成本在整體產品或服務成本中占比較低的企業積極認購,讓這類企業可以用較低的價格實現百分之百的用電量綠色化,這也是未來發展的方向。”
三種認購形式雛形初成
目前,國家綠色電力證書的核發機構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設置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據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副處長徐國新介紹,根據此前印發的試行通知,綠證的核發對象是陸上風電和光伏電站(不包括分布式發電項目),結合財政部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前六批目錄,“總量已經達到一億多千瓦,涉及3000多個發電項目。”如何實現存量項目和新增量的項目的融合是當前工作的重點之一,“特別是一些光伏電站,是否拿到國家年度方案指標,列入了哪一年的指標,對定價有很大影響。很多項目雖然已經建成,但實際上相關的電價卻沒有明確。”
涉及交易平臺搭建的具體進展,徐國新表示,目前三種認購形式的雛形已經基本形成。“第一種是類似于現在電商平臺上的店鋪,新能源企業申請核發證書后,在交易平臺上就會開一個店鋪,對自己已經獲得的綠證進行出售。所有個人、企業和行業機構都可以在這個平臺上注冊一個賬戶去選擇購買證書,并且可以按照證書掛牌的價格在線支付。”而針對大客戶,平臺還設計了線下的雙邊交易,如果需要購買綠證的大用戶與新能源企業已經談定具體購買協議,雙方向平臺提供標準的協議后,平臺可以在線上實現證書劃撥。此外,結合國際經驗,新能源企業如果可以與用戶達成長期購買協議并向平臺提供證明,平臺會根據協議自動執行,“即綠證一旦發出,我們就自動將其轉到用戶的賬戶中,這是我們的協議。”
另據徐國新透露,為了加強信息的透明和公開,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也將嘗試開通相關的微信服務號。屆時,綠色電力證書的交易可以通過微信平臺進行,“電子證書上還會附加二維碼,通過掃描可以獲知所購買證書的簡要信息。”
如何強制成關注焦點
按照試行通知,根據市場認購情況,自2018年起將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
對此,徐國新認為,未來的綠證交易“一定是自愿和強制兩個方向同時前進”。“自愿交易市場體現的是綠證的公益屬性,一定要堅持下去,這在國外也是有很多成功經驗的。” 京東方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作為一個高耗能企業,京東方希望能夠廣泛使用綠色電力,已經在2009年成立了能源公司并安裝了物理電站,“但是我們自己的發電量遠遠不夠,也愿意以合理的成本采購其它來源的綠電。”
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王海波認為,自愿的確能夠吸引一些企業加入。“金風作為裝備制造企業,現在已經有五家供應商,每年相應的供應電量近19億度,現在我們找不到一個渠道直接購買綠色電力,所以只能通過建站自發去實現企業的社會責任。”王海波表示,如果金風內部每年20%的電力使用的是綠證采購,那么到2020年,整個供應鏈就會實現百分之百的零碳。同時,王海波也表示,自愿的吸引力畢竟有限,“所以我們強烈呼吁要用國家政策的頂層設計,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強制配額,將綠色電力交易強制到電網、發電和售電企業,同時作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
而對于強制約束的對象,徐國新提出,電網企業應該成為購買證書的義務主體。“供電公司購買綠證,可以有效幫助解決消納問題。而如果把發電公司作為強制對象,實際上發電公司會承擔即將施行的碳交易和綠證購買雙重義務。”而針對售電公司,徐國新則認為,售電公司可以通過與大用戶簽訂協議,將綠證價格附加從而傳導購買成本。同樣,龍源電力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電網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通過政府強制電網參與才能把問題簡單化。”此外,也有與會專家坦言,“售電公司是99.9%應該納入配額范圍的,因為它是連接發電商和消費者最重要的紐帶,另一方面,政府調控售電公司的手段也更加多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