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CJUE)2月28日批準了歐盟成員國對進入歐盟的中國光伏產品(太陽能板)設立的“全體”反傾銷和反資助措施。
為了保護歐盟的光伏產品工業和對抗中國產品競爭,歐盟委員會2013年底對來自中國的光伏產品設立了反傾銷性質的關稅,這樁敏感的案子曾令人擔心在歐盟和中國之間爆發貿易戰。
歐盟對進口的中國光伏產品征收的關稅稅率平均高達47.7%,26家企業因此受到影響,這些企業向歐盟法院提出了上訴,要求“取消這些措施”。
設在盧森堡的歐盟法院當天宣布:“法庭透過今天的判決,駁回所有的上訴,同時確認歐盟的全體反傾銷和反資助關稅。”
這些企業提出的主要論據為“受反傾銷措施制裁的這些進口產品即使對歐盟某些工業造成了損失,但與彌補損失的所需相比,這個稅率過高。”但法庭拒絕了這個論據。
歐盟委員會2月初曾宣布有意在未來18個月期間逐步取消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的措施。
有些歐盟企業的業務活動依賴中國制造的太陽能板,這些企業要求取消這些關稅,因為這導致成本提高。
歐盟委員會承認這些企業的訴求有合理成分,因為它們在歐洲各國雇有大批員工,而且對歐盟實現環保與氣候方面的目標至關重要。
歐盟認為,18個月的期限可使太陽能板生產企業趁這個過渡階段按新的情況采取應變措施,但這項新的提議還需提交成員國表決。
2015年歐盟與中國之間的貿易總額達5200億歐元,但歐盟的貿易赤字達1800億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