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印度光伏裝機的迅速增加,印度的光伏電站也開始遭遇“棄光”現象,比如在陽光充沛的泰米爾納德邦,在某些時刻超過50%的光伏出力不得不被棄掉。
如果印度的裝機規模按照政府目標2020年達到100吉瓦,那么印度必將會出現像中國一樣的嚴重棄光問題,而且由于光伏電站大都有銀行貸款,棄光造成的損失可能引發金融系統問題。為此,印度光伏電站的開發商紛紛向政府可再生能源部表達憂慮。印度可再生能源部對此非常重視,2016年8月2日致信印度中央電監會,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
印度能源部認為,光伏電站沒有燃料成本,所以任何時候的發電都應該由電網吸納,屬于mustrun(必須運行)電廠。如果電網由于某種原因需要關停部分發電機組,那么應該關停的是火電廠,因為可以減少化石燃料消耗。印度的火電廠的上網電價包括了電量和容量兩個部分,所以即便火電廠不發電也會得到容量部分的補償。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光伏電站的上網電價只計算電量這部分,所以棄光的損失無法得到補償。考慮到這種情況,印度光伏電站的開發商要求為光伏電站設計新的上網電價體系,與火電廠上網電價類比,光伏電站上網電價也應包含兩部分:1)電量電價;2)光伏電站的mustrun地位補償。印度可再生能源部要求印度中央電監會考慮這種定價方案,切實保障光伏電站mustrun的地位和利益。
這個解決方案的實質是要求印度中央電監會承認光伏電站的mustrun地位,如果不能做到mustrun,那么就請給予相應經濟補償。這招是否有效,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