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發改委培訓中心舉辦的光伏發電建設及光伏電站報批制度改革高級研討班上,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王斯成以“未來五年中國光伏發電的努力方向和障礙分析”為主題發表了見解。
根據國家十三五太陽能規劃2016-2020(征求意見稿)指出,十三五規劃期間太陽能光伏電站累計裝機量應達150GW,包括70GW分布式以及80GW集中式電站。按照區域劃分,西部地區占太陽能發電裝機量35%,其他65%則分布在中、東部地區。
補貼拖欠、棄光成地面電站發展瓶頸
2015年我國光伏電站裝機量達43.53GW,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光伏裝機國家,組件產量為43GW,占全球產量60GW的72%,在全球市場已中處于絕對的領先地位。而在這43.53GW 的光伏電站中,大型地面電站的比例高達82.71%。
當前光伏市場面臨的問題很多,一是補貼資金先天不足。2015年以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每度電征收1.5分,每年國家征收400億元。如果按照2020年風電裝機200GW,光伏為150GW的總量來計算,2016-2020年每年的補貼資金至少需要1500億元。目前的征收資金遠遠不夠(每度電征收1.9分,全年征收600億元);二是補貼資金拖欠嚴重,截至2015年底,風電和光伏補貼拖欠資金已高達400億元,最長拖欠周期為3年;三是西部棄風棄光嚴重,2014年西部棄風棄光總量200億度,2015年更為嚴重;四是火電與可再生電力爭奪市場現象嚴重,2014年火電新增裝機40GW超過風電與光伏裝機的總量。
王斯成表示,按照文件來看,2012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以及2013年7月份的分布式發電時時按電量補貼政策明確指出,大型電站的補貼資金按照按季預撥、按月撥付、年終清算的原則發放,分布式發電則是按照結算周期結算、按季預撥、年終結算。如果嚴格按照財政部的預撥方案執行,是不會存在補貼拖欠問題的。然而補貼資金不夠、電力附加不夠,而財政部又沒有把專項資金進行補貼,所以造成了拖欠。
由于630之后的補貼下調問題,導致2016上半年掀起了一波搶裝高潮,根據王斯成的測算,在630之后,Ⅰ類、Ⅱ類、Ⅲ類的收益率分別可以達到20%、15%以及10%以上。雖然收益率的影響微乎其微,當前電站開發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卻是不可忽視的,包括立項、征地、配額、并網以及后期施工、產品選擇等這一系列過程中的矛盾與糾紛導致開發商不堪重負。
據國家能源局相關數據,2016年第一季度光伏裝機容量約為7.5GW,這幾乎相當于我國2015年全年裝機量的1/2。在這7.5GW的裝機中,分布式光伏的比例不到20%。王斯成表示,補貼下調對于電站開發商收益率的影響幾乎微乎其微。然而一季度寧夏的棄光一度曾高達67.1%,搶裝之后的電站能否并網還是一個未知數。即使國家出臺《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但是當前該辦法還未進入實施階段,運營小時數等相關指標都未落實,目前仍缺少火電的退出和補償政策。
政策頻發 執行頗難
為了解決棄光問題,3月2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目標的實現,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
根據該辦法,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年發電量分為保障性收購電量部分和市場交易電量部分。保障性收購電量部分通過優先安排年度發電計劃、與電網公司簽訂優先發電合同(實物合同或差價合同)保障全額按標桿上網電價收購;市場交易電量部分,由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通過參與市場競爭方式獲得發電合同,電網企業按照優先調度原則執行發電合同。
王斯成解析道,該辦法的出臺首先保證了企業的基本收益率。比如在Ⅰ類地區,保障收購滿發的1500小時,剩余電量直接進入市場,這樣也可以保障20%左右的基礎收益率。如果因為電網檢修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的發電損失則由責任人進行補償。這首先從文件上給與了棄光問題一個理想化的解決方案,但在其實施過程中也將面臨很多實際的問題,是否能嚴格的執行下去也有待驗證。
日前,國家發改委針對甘肅、內蒙古、吉林的新能源消納問題出臺了就近消納試點方案,提出了電能替代、價格機制、電采暖試點、電力外送等解決方式。王斯成認為,探索解決新能源就近消納問題是良好的趨勢,然而該方案并沒有指出火電的退出與補償機制,這就要求火電開發商讓利。只有國家出臺政策找到火電退出的出路,所有能源才能真正的和諧發展。
光伏扶貧市場巨大 補貼資金有望按時到位
扶貧是十三五期間的一項攻堅戰,隨著國家相繼出臺政策支持光伏扶貧工程,各地方政府也積極探索適合當地情況的光伏扶貧形式,光伏企業也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王斯成表示,光伏扶貧工程計劃裝機約為15GW,幾乎相當于2015年全面的光伏裝機量,作為國家重點支持的扶貧項目,補貼資金應該是優先到位的。
國務院扶貧辦中國國際扶貧中心處長魏伯平介紹道,國家從2015年開始在6個省20多個縣進行光伏扶貧試點工程,目前已實現1800MW的試點項目,預計增收22億元,使得43萬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年收入增加3000元。在試點過程中也出現了相關的問題,一是精準度有待提升;二是資金的籌措問題,試點工程的資金主要以財政資金為主,下一步將以財政資金為杠桿,引入金融資本;三是并網困難,大部分的貧困地區電網基礎較為薄弱,變電器容量不足等問題導致并網延遲或無法并網。
日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在2020年之前,重點在前期開展試點的、光照條件較好的16個省的471個縣的約3.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以整村推進的方式,保障200萬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包括殘疾人)每年每戶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意見指出要因地制宜發展符合當地情況的光伏模式,其中,中東部地區以村級光伏電站為主,對應每戶光伏裝機容量為5KW,西部地區則以集中式為主,對應每戶裝機為25KW。
魏伯平介紹道,按照每戶對應5KW的容量來算,200萬貧困人口的裝機容量達10000MW,體量是相當客觀的。在資金方面,由地方政府整合產業扶貧以及其他相關涉農資金,村級電站的貸款由省扶貧資金給與貼息,年限跟額度由當地扶貧貸款規定,集中式光伏電站則由投融資主體和商業化投資企業進行籌措,可以獲得國開行、農發行提供的低息貸款;另外,在電網建設方面,上述政策也提出了對策。要求電網企業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村地區的電網改造力度,將村級電站的并網工作優先納入農村電網改造計劃,集中式電站的并網要納入綠色通道,并且由電網承擔電站接網及配套電網改造的投資和建設成本,保證光伏扶貧項目優先并網,全額收購。
分布式及微電網或成十三五發展重點
王斯成表示,雖然國家能源機構主推分布式光伏,推出各項政策支持,但是分布式仍然是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據國家能源局的統計,2016年第一季度光伏裝機量約為7GW左右,搶裝的仍然是大型電站。“十三五”規劃指出到2020年分布式裝機要達70GW,按目前情況來看是比較困難的,根據規劃預計分布式發電在今后五年應該是一個主推的工作。因為分布式不存在棄光的問題,而且目前來說也是優先到位的補貼,所以“十三五”對于分布式是機會。
同時,王斯成指出,如果大規模的發展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那么其所占發電比例越來越高是一個不可避免的現狀。所謂高比例,即裝機量達到用電負荷的30%。發展微電網可以推動高比例發展清潔能源,使波動性的清潔能源成為電網友好型的優質電源,啟動儲能新市場。
而微電網的進一步發展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個問題:第一是技術裝備問題,微電網裝備跟簡單并網是不一樣的,需要雙向聯系、增加主能以及增加能量管理系統,只有解決技術問題將來才可能進行規劃跟發展;二是與電網的關系和高比例(50%)接入問題;三是經濟性和補貼標準。按照目前的政策來看,要增加主能跟能量系統,成本必然上升,經濟性的問題就是企業必須要進行考慮的。
當前來看,發展微電網是推動光伏市場大規模發展不可或缺的一個步驟。然而,當前我國關于微電網的相關政策卻一直沒有落實,王斯成認為,從長遠來看,要想規模化的發展可再生能源,電網的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接入問題是將來分布式發展必須要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