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能源需求不斷擴大,能源問題的日益凸顯,大力發展新能源已成為21世紀全球經濟發展的制高點,無論從我國能源安全供應、環境安全保障、地區經濟發展,還是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在要求出發,都應全力擁抱能源革命,加快推進光伏等新能源產業發展。
期待“領跑者”計劃再發力
“領跑者”計劃無疑是2015年國內光伏界的主角。
光伏“領跑者”計劃是國家能源局2015年推出的一種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光伏扶持專項計劃,旨在鼓勵能效光伏“領跑者”產品的技術研發和推廣。為響應國家能源局的光伏“領跑者”計劃,國內各光伏廠家都在積極完善自身技術,以期達到領跑者標準。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秘書長王勃華對新華網表示,“領跑者”計劃自發布以來,與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緊密結合,引導行業從同質化競爭向注重高效產品轉變,對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加快產業升級步伐起到了引領作用。
隆基股份董事長鐘寶申在接受新華網采訪時也表示,自國家推出“領跑者”計劃以來,對推動整個光伏行業的發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鐘寶申建議,希望領跑者基地的區域能夠陸續擴大范圍,讓領跑者企業的產業也同步擴大使用范圍,同時也要給出時間節點,比如在“領跑者”計劃實施3年后,應該把“領跑者”的標準轉變為行業的準入門檻,從而通過標準不斷升級來推動整個行業的進步。
雖然2015年只有大同采煤沉陷區1吉瓦領跑者基地獲批,但是隨著大同、濟寧、包頭、陽泉等地紛紛申報建設領跑者基地,基地擴容的趨勢已經十分明顯。
無獨有偶,此前,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也曾強調,“十三五”光伏行業的一個重要使命是實現產業升級。“我們現在已經在嘗試做的,就是加大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的建設規模。”“2015年我們已經啟動了大同這個100萬千瓦的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后面還要啟動好幾個,到2016年我希望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規模達到300萬千瓦以上,甚至更大一些。”
據了解,企業加入“光伏領跑者”其實得不到任何資金上的補貼,但加入計劃本身對企業提升自身的品牌效應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此外,就整個光伏產業而言,隨著一些“領跑企業”成為業內標桿,將帶動產業內的其它企業提升產品質量和轉換效率,從而推動整個行業的良性競爭與發展。
隆基股份總裁李振國表示,國家能源局推出這個“領跑者”計劃使中國的制造業向高端發展,從目前的情況看,全國有20%左右的產能可以滿足“領跑者”計劃的要求,如果“領跑者”在未來能進一步提高要求,會促進中國光伏行業整體水平的發展,進而與世界接軌,甚至會超越全球的光伏制造水平。
“‘領跑者’計劃除了對行業走向高技術、高品質以及對技術進一步促進有重要作用,也是淘汰落后產能的有效方式。”樂葉光伏代理執行董事李文學在接受新華網采訪時表示。
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常務副秘書長史利民對新華網表示,“領跑者”計劃促進了整個產業的轉型升級,引導了整個產業普通電池高效化,高效電池產業化,推動了整個產業的技術進步。計劃推出以來,隨著多個基地的規劃和建設,確實提升了一線光伏企業的高效組件和電池的產能,拉動了產量,也間接促進了產業的技術進步轉型升級,促進了技術的快速發展,促進整個光伏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領跑者”計劃該如何持續發力?對此,李振國對新華網表示,光伏技術的發展是與時俱進的,也希望“領跑者”計劃的指標能夠與時俱進。
李文學則認為,目前,地方上只有寧夏出臺了標要求,其他地方也應該出臺一些政策和國家呼應起來,從國家層面再從地方層面推動使用高效的產品,逐步淘汰落后的產品。
史利民也表示,目前要加大產業轉型的力度,現在還有很多低品質的組件在充斥市場,而我們很多高效的產品都銷往了海外市場,只有進一步擴大“領跑者”計劃,才能把更好更優質的產品留在國內,提升國內電站質量,當前“領跑者”示范基地的規模還不足以支撐先進光伏產能的大規模釋放,建議加大“領跑者”計劃的實施力度,促進產業的進一步轉型升級。
同時,史利民還建議,希望“領跑者”計劃示范基地能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廣,同時,對實施“領跑者”計劃效果較好的制造端和電站企業予以重點的政策和電站指標配額支持,制定財稅、金融的扶持政策。另外,在光伏扶貧項目中更應該保證電站質量,引入“領跑者”計劃中的一些指標的約束和規范,更好地促進光伏扶貧項目高質量的完成。
提質增效助力產業升級
2015年歲末至今,國家能源局就頻頻祭出加速、規范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組合拳。這對國內光伏企業來講,無疑是重大利好。
2015年12月29日,國家能源局在2016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提出今年光伏發電新增裝機目標在1500萬千瓦以上。“穩中求進”的新增裝機指標再次印證了提質增效成為年度發展的基調。
2月18日,國家能源局在北京召開《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專家座談會給能源技術創新提升了新的高度。
3月3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通過建立明確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到2020年,我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消納比重要達到9%。同時,根據國家能源局的“十三五”規劃,“十三五”末我國累計光伏裝機將達1.5億千瓦,是“十二五”期間的3倍多。
業內人士表示,在國家大力發展低碳綠色經濟的背景下,在政策、技術、環境等多方利好因素疊加下,光伏行業發展將進入快車道。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關乎發展與民生,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要把節能環保產業打造成新興的支柱產業。其中,“光伏發電”這一熱詞的出現,再次讓業內人士“倍受鼓舞”。
僅從歲末年初國家能源局的系列表態及兩會期間高層的政府報告中,不難看出,2016年光伏市場將出現新一輪歷史性的機遇。
業內人士分析稱,新常態下發展經濟需要構建能源發展的大邏輯,把能源技術創新擺在核心位置即是上述邏輯的根基。對技術創新的不懈追求是光伏行業的生存之道。
機遇與挑戰永遠并存。
王勃華認為,當前全球光伏產業競爭形勢非常嚴峻,我國雖然是光伏產品主要制造國,但在新產品、新技術方面與國外先進水平尚有差距,而創新升級是產業的核心和根本。“十三五”期間,我國光伏產業應在產品科技含量和設備智能化發展方面做出更多突破。長遠看來,大力加強技術創新、實現智能制造才是我國光伏產業技術升級的必經之路。
值得關注的是,兩會期間,被業內稱作“最嚴光伏政策”出臺。在《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分配項目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對年度分布式、地面光伏、先進光伏示范區的規模與指標、項目開發秩序等監督管理做了詳細規定。這就意味著,“十三五”規劃開局年,光伏產業步入升級轉型階段,光伏制造企業不僅應加快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建設,也該注重光伏發電“質”的提升。
眾所周知,產業轉型離不開中國的脊梁制造業,“中國制造2025”已上升為國家戰略。在過去的一年中,高鐵、核電、新能源裝備的出口引人注目,“中國制造”開始從中低端向高端制造邁進。
行業困境待解
展望“十三五”,雖然在政策引導和市場驅動下,我國光伏產業發展將會繼續向好,但在整個行業蓬勃發展之下,光伏行業融資難、融資貴、拖欠補貼、棄光等行業“痛點”卻依舊困擾著整個行業。
針對當前行業的融資困境,王勃華開出“藥方”:一是引導資金流向高端產能生產制造,當前光伏融資熱度偏向下游需求側,應將資金更多注入上游制造業,從供給側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二是采取區別對待的信貸政策,避免一刀切行為。
李文學分析認為,銀行、投資者對光伏行業是有誤解的,認為光伏是個高污染、高能耗、產能過剩的行業,銀行貸款時也會比較謹慎,不愿意給光伏行業貸款。所以要對光伏行業多做一些宣傳,讓金融機構理解光伏行業不是高污染的,所發的電力也是清潔的,而且整個能耗在發電2年內就能回本,即在25年的發電期,有二十多年都是凈賺的利潤期。隨著經濟的發展,有一些新的融資模式也已出現,所以在業務上光伏電站企業也適應市場需求,及時創新。
“現在普遍融資成本過高,融資渠道單一確實是阻礙光伏行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問題。”史利民認為。他還建議,首先,希望按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信貸給光伏企業綠色信貸,提供優惠的貸款支持;其次,希望創新融資模式,鼓勵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牽頭成立光伏產業專項投資基金,緩解企業融資壓力;再次,鼓勵探索電站資產證券化,互聯網金融,融資租賃等許多新型光伏項目的融資模式。靠組合拳來解決光伏行業融資困境,但是最重要的是國家在政策方針上要給予引導,對綠色能源給予綠色信貸的支持。
針對光伏行業一直以來的拖欠補貼“難題”,李振國認為,拖欠補貼對整個行業影響很深,希望政府能盡快落實補貼。
史利民則表示,最近相關部門已經在積極解決了。目前最重要的拖欠問題在于可再生能源發展資金主要是由可再生能源附加和財政專項資金組成的,但是兩者的增收、撥付和監管分屬于兩個不同的政府機構,因此在可再生能源附加增收不能滿足補貼資金需求的情況下,就會造成一定的矛盾,而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申報和審批流程也比較繁瑣,一般要用一年到三年,補貼拖欠周期太長,這都是補貼資金存在缺口造成的。雖然,現在增收有所增加但是還不足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的發展。
史利民還希望,在源頭上一是要上調可再生能源附加度電的增收的額度,以支持大規模光伏或可再生能源應用;其次應該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增收范圍,比方增收居民用電,因為促進綠色電力發展是每個人都應該負的責任;三是把原來支持火電的增收拿一部分來支持綠色電力。在補貼審批的流程上進一步簡化,以后實現實時對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監控和補貼。
王勃華也建議,解決補貼缺口需要多部門協同合作,多管齊下。重點在于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和簡化發放手續,同時可與綠色證書政策相結合。
從棄光方面來看,2015年全年全國累計光伏發電量392億千瓦時,棄光電量約80億千瓦時,棄光率約為20%,在甘肅一些地區則達到31%。目前嚴重的棄光問題已經極大影響了光伏發電產業的積極健康發展。
受訪的業內專家還建議,可以借鑒美國光伏融資思路,將光伏電站視為金融產品,可借助融資租賃、與信托產業基金合資、定增等方式快速做大規模,同時隨著行業配套政策的完善,通過資產證券化實現更加快速擴張;棄光方面,可以加強輸電通道和配電網建設,促進可再生能源外送,擴大消納范圍,嘗試建設更多儲能電站解決棄光問題。
另外,在“光伏領跑者”計劃的引導下,我國光伏產業升級、技術進步將進一步加快,隨之而來的將是產品價格的持續下降,到時將會抵消電價下調和限電帶來的影響。 “十三五”期間,我國光伏產業雖然面臨各種發展困境,但隨著國家支持光伏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到位,以及國內光伏市場的不斷完善成熟,影響光伏產業發展的各種困境或將一一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