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關于促進我區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實施意見
寧經信電子發〔2015〕304號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和改革委、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我區光伏行業管理,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我區光伏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認監委《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意見》(國能新能〔2015〕194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第23號),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 、發揮市場對技術進步的引導作用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提高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引導光伏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根據不同發展階段的光伏技術和產品,采取差別化的市場準入標準,支持先進技術產品擴大市場,規范光伏發電技術和質量監督管理。逐步建立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的循環遞進機制,加速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促進光電轉換效率逐年提高。
二 、嚴格執行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
自本文件發布之日起,我區光伏發電項目新采購的光伏組件須在滿足工業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相關產品技術指標的基礎上,組件轉化效率還須達到國家能源局“領跑者”計劃先進技術產品指標: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組件光電轉換效率達到30%以上;硅基、銅銦鎵硒、碲化鎘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2%、13%、13%和12%以上。
三、 加強光伏產品和發電項目的質量管理
加強光伏產品檢測認證能力建設。光伏組件生產企業應具備組件及其使用材料的產品試驗、例行檢驗所必須的檢測能力。企業生產的關鍵產品必須通過第三方檢測認證,并由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公布檢測認證結果。光伏組件生產企業在產品說明書中應明確多晶硅、電池片、玻璃、銀漿、EVA、背板等關鍵原輔材料的來源信息,確保進入市場的光伏產品必須是經過檢測認證且達標的產品。
光伏發電項目采用的光伏組件、逆變器及關鍵產品,須通過國家認監委批準的認證機構認證且與認證送檢產品保持一致。各光伏發電開發投資企業應建立光伏發電關鍵設備的技術及質量管理制度,在產品招標采購、到貨驗收、竣工驗收環節,對光伏產品技術指標提出明確的要求。
光伏制造企業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配備質量檢驗設備、機構和專職檢驗人員。電池及電池組件生產企業應配備AAA級太陽模擬器、高低溫環境試驗箱等關鍵檢測設備,鼓勵企業建設具備CNAS認可資質的實驗室。光伏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通過國家批準相關認證機構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等認證。
四 、加大技術改造力度
光伏制造企業應采用工藝先進、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好、生產成本低的生產技術和設備,并通過技術改造持續提高工藝技術水平及產品質量,項目用地、能耗、電耗、水耗。環境保護、安全、衛生和社會責任應符合《光伏制造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現有光伏制造企業未滿足規范條件要求的,通過技術改造等方式,應在2015年底前達到規范條件的要求。
五 、加強技術監測和監督
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展和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定期組織有關單位對光伏市場產品開展技術質量檢查,重點檢查光伏產品關鍵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完善技術質量管理政策,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自治區經信委對產品未達到市場準入標準的制造企業予以公告該,不給予差別電價優惠政策。自治區發改委委托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對發電項目進行全過程技術監測評價,在工程竣工驗收時重點檢查是否達到承諾的指標,在工程投產一年后進行后評估并公布評估結果。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對未達到本實施意見準入標準的新建光伏發電項目,不予辦理電網接入。
六 、鼓勵光伏制造業延伸產業鏈發展
支持高端、高效且能滿足產能規模的單多晶硅棒、硅錠光伏制造項目的同時,重點支持硅片、晶硅電池、電池組件、逆變器等延伸產業鏈的光伏制造業項目的建設。對延伸產業鏈的項目,可享受大工業用電并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等優惠政策。對于符合條件的,可納入自治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予以支持。
七 、完善光伏企業運行信息監測體系
開展并網運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運行信息統計工作。電網企業要建立和完善并網運行信息監測系統,監測項目輸出功率和發電量等數據,保持運行信息的連續性和完整性,配合開展光伏發電技術評價和質量檢查信息服務工作;光伏制造業建立每旬工業總產值、產品質量、價格等變化及走勢情況的監測分析制度。
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
自治區發改委
自治區質監局
2015年12月8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2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