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這一方面是因為區塊鏈技術發展不成熟,項目無法實際落地應用;另一方面,國內區塊鏈行業監管態勢收緊,相關項目缺乏生存土壤也是重要原因。
東方不亮西方亮,相較于國內而言,國外的區塊鏈監管政策到底如何呢?是否也像國內一樣缺乏生存土壤呢?
為此,區間集梳理了包括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加拿大、新加坡、俄羅斯等相關監管新聞大事件。
從中我們發現,大部分國家對 ICO 融資并不十分“感冒”,現在很多國家通過完善各項 ICO 融資基礎設施,積極引導市場資金規范入場。比如像美國當局允許穩定幣發行,允許 Bitgo 開展資產托管業務;還比如,法國正在通過立法制定 ICO 引導方針,給企業營造友好的環境氛圍。
如果回到一年前,那時的景象讓人很難想到最近發生的監管政策。一年的時間,市場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已經開始意識到以區塊鏈技術為代表的數字金融正在到來,并為之完善基礎設施,努力爭奪這一波數字金融浪潮的先機。
那么,國內嚴格監管的區塊鏈行業是否就意味著大大落后呢?我以為這樣的觀點有失偏頗。此次區塊鏈監管態勢收緊很大程度上受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宏觀政策影響,并且大國制度轉身有著自己的難度。
預計未來幾年隨著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逐漸化解,以區塊鏈代表的數字金融行業也會回暖,屆時我國也會迎頭趕上。
另外,在人才、技術方便我們并不差,而且還有一定優勢,更為關鍵的是市場需要。在產業轉型大的時代背景下,幾乎大部分的實體行業不好做,要想成功跳出泥淖,就離不開資金的支持。數字金融會讓企實體行業通過更加低成本、更加便捷渠道獲得資金。
當然有人說,當年 P2P 在興起時也打著這樣的口號——為實體經濟輸血,最后結果是一地雞毛。前幾個月爆雷不斷新聞相必大家還記憶尤新吧。筆者認為區塊鏈不是 P2P 二者不能劃上等號。區塊鏈自誕生就和 P2P 擁有不同基因,P2P 是中心化,區塊鏈則是去中心化,這是二者本質的差別。這也是區塊鏈最核心價值,犧牲效率、犧牲能耗,不就是為了實現這點嗎?
近日,人民銀行召開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座談會,易綱強調,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融資支持,做好金融服務工作。各大銀行要發揮表率作用,準確把握民營企業的發展特征,提高風險定價能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構建服務民營企業的商業可持續模式,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服務。
要實現這一目標,沒有新金融技術應用是不行的,新金融技術沒有區塊鏈釋放的能量也是有限的。所以,筆者認為:
區塊鏈未“涼”,它在蓄積熱能,它在自我進化,它正與監管一起成長。耐心等待,結果自成。
美國
點評:
美國監管部門對于加密貨幣的發展一直采取相對中立態度,既不嚴格限制其發展,也不突破自己底線。從近幾個月情況來看,一方面監管部門積極促進加密貨幣底層設施的建成,讓機構資金可以安全進場;另一方面,對于加密貨幣 ETF 申請一直采取審慎態度。現在,金融衍生品與資產托管,正成為華爾街競相角逐的新藍海。
相關新聞事件:
9 月 13 日,區塊鏈安全公司 Bitgo 宣布獲得美國監管機構批準,提供加密貨幣托管服務。
9 月 10 日,紐約金融服務部(NYDFS)批準兩種穩定幣,兩者均與美元掛鉤,且受美國法律監管。
8 月初,彭博社報道高盛正在考慮為加密貨幣提供托管服務。
整個 8 月份,美國證監會已經拒絕了總共 9 起比特幣 ETF 申請。
7 月初,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黑石集團,一改此前的批評態度,正在成立加密貨幣工作組。Coinbase 正在審慎克制地走合規化交易所的道路,并在探索對機構投資者的托管業務。
加拿大
點評:
和美國不同的是,加拿大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動作較為遲緩,相關監管框架也沒有十分完善。
不過,民間組織力量正在積極推進監管框架的落實,目前加拿大區塊鏈研究所 BRI 已經向聯邦財政部提交了研究詳細的建議報告。
相關新聞事件:
9 月 10 日,加拿大首只受監管的比特幣基金現已獲得共同基金信托的地位,使高凈值投資者能夠在其注冊賬戶中持有比特幣投資。該基金還包括注冊退休儲蓄計劃和免稅儲蓄賬戶。
8 月 31 日,加拿大政府推遲發布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公司的監管規定,據悉這項監管法規至少要到 2019 年底才能在加拿大政府公報上公布。
4 月 8 日 OSC 表示,加拿大未經授權的加密貨幣交易可能面臨法律上的風險。
今年 2 月,加拿大蒙特利爾銀行、加拿大豐業銀行和加拿大多倫多銀行禁止用借記卡和信用卡購買加密貨幣。
英國
點評:
英國對于數字貨幣發展沒有太嚴格的控制,監管相對比較溫和。“監管沙盒”由英國首創,只要在沙盒內,創新型企業就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不需要受到原本的法律規范的限制。在英國加密貨幣和代幣都被視為私有貨幣(Private Currency),而 ICO 發行者都是基于自己對于法律的解讀來操作,自行承擔政策和法律風險。
相關新聞事件:
9 月 11 日,英國財政部經濟部長 John Glen 表明,財政大臣尚未與英國央行就國家支持的數字貨幣進行任何正式討論。
9 月 13 日,英國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CA)首席執行官呼吁采取加密貨幣投資人采取一種平衡的方式,在獲得收益的同時降低風險,不要盲目跟進,也不要盲目退出 。
7 月 4 日,英國財政部數字貨幣聽證會上,一國會議員表示,英國數字貨幣監管落后于人。
7 月,英國金融監管局(FCA)批準了 11 家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相關公司進入監管沙盒,這是最新的第四批加入監管沙盒的創業公司。
法國
點評:
和其他國家相比,法國正積極擁抱加密貨幣。前幾天,法國計劃為 ICO 制定方針也無疑說明了這點。據悉這項法律是由總統馬克龍推動的,旨在為法國創造更好的企業氛圍。法國政府針對 ICO 推出的指導方針,很大程度上激勵了人們對于區塊鏈融資的信心。從這里我們也看出,法國政府對于 ICO 這種新型融資方式的重視,想借此打造世界金融中心的野心。
相關新聞事件:
9 月,法國財政部長宣布,法國立法者通過一項法律,為 ICO 制定了指導方針。
7 月,法國銀行副行長向法國經濟金融部長呈送的報告指出,數字貨幣將給科技及經濟方面帶來的革命性影響,雖然其未來無法預見,但有些發展趨勢值得密切關注。
7 月,法國金融市場監管機構日前警告法國公眾,更多的加密貨幣投資網站在沒有授權在該國境內運營。
德國
點評:
德國正在逐漸規范加密貨幣市場,并且通過一系列措施完善加密貨幣應用的基礎設施,包括法律、金融科技等各個方面。
相關新聞事件:
8 月,德國第二大證券交易所 Boerse Stuttgart 正擴張其加密貨幣相關投資,其宣布將為加密貨幣存儲服務建立“多邊監管交易所 ”。此外,Boerse Stuttgart 還宣布將開發代幣發行平臺。
5 月,德國監管機構表示,需要對加密代幣采取逐案審查的方式。根據個案情況審查首次代幣發行,以決定適用哪種法律框架,可能基于銀行法、資產管理法、保險法和支付服務法。
4 月,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授權總部位于慕尼黑的 BITREAL Capital GmbH 開展營銷和注冊等業務,并運營名為 Opportunities fund 1 (BREBCO 1)的數字貨幣和房地產混合型基金。
日本
點評:
目前日本國內對 ICO 呼聲較高,日本金融部門也在努力審慎讓代幣融資規范化。因此,在接下來的時間,日本ICO將會走上規范化、制度化。這將給其他國家監管層提供借鑒意義。
相關新聞事件:
9 月 13 日,日本金融廳第 5 次數字貨幣交易業者研討會中,官方自治協會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業協會公布協會自治章程,其中禁止高匿名性幣種交易、對 4 倍保證金交易的說明,協會還表示將會對 ICO 相關使用規則進行研討。
6 月,日本規模最大的 bitFlyer 等 6 家交易所都收到整改。bitFlyer 被檢查發現安全系統中出現問題,涉及在防止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及未授權進入渠道等方面的問題。
5 月 7 日,日本金融廳(FSA)將對國內加密貨幣交易所采取進一步監管。新的監管要求交易所:處于可疑波動而每日多次監控客戶賬戶;將客戶資產與交易所資產區分管理;僅在線下系統存儲加密貨幣持倉。
俄羅斯
點評:
和西方其他發達經濟體相比較,俄羅斯的數字貨幣監管態勢較緊,并且近幾個月相關消息也沒有顯示接下來政策將會寬松的跡象。
相關新聞事件:
9 月 16 日,俄羅斯提出了數字貨幣監管草案的替代方案。在俄羅斯莫斯科,俄羅斯主要企業的管理者已經制定了自己的數字金融資產法案版本,其中包含法律術語“加密貨幣”,并將其與 token 區分開來。
俄羅斯國家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 Anatoly Aksakov 于 7 月 18 日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還沒有計劃為數字貨幣制定“單獨”的稅收框架。
5 月 22 日,俄羅斯國家杜馬一審通過了數字金融資產法草案。該法案規定,數字金融資產(根據法律草案,它們包括加密貨幣和代幣)所有者只可以執行一種交易,目前指的是將代幣兌換成盧布或外幣的交易。
新加坡
點評:
作為亞洲最大的商品和期貨交易市場,也作為亞洲最主要的貨幣交易中心,近年來新加坡一直在積極擁抱數字貨幣。當地監管層一方面主動降低數字貨幣市場準入門檻,另一方面積極治理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數字貨幣。預計,數字金融時代新加坡還將會領先,當地也將會是數字貨幣適宜發展地區之一。
相關新聞事件:
9 月 19 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負責人表示,MAS 將代幣分為應用型代幣,付款型代幣以及證券型代幣。MAS 不打算監管應用型代幣,但付款服務性條例草案將在本年年底制定,以使用付款型代幣。證券型代幣適用于現有的新加坡證券及期貨法。
9 月 19 日,新加坡國立大學(NUS)宣布創建區塊鏈研究中心,名為“加密貨幣戰略、技術和算法”或“CRYSTAL 中心”,旨在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區塊鏈研究中心之一。
5 月 24 日, MAS 發表了“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和首次幣發行項目發行商的警告”。警告新加坡的八個數字貨幣交易提供商,在未 經MAS 授權的情況下,禁止上架具有證券期貨屬性的數字貨幣。
5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即該國央行建議修改現有的監管規則以放寬基于區塊鏈的以及去中心化交易所的市場準入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