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公平會已經同意高通提出的分期付款申請,共分60期、5年時間里按月繳納。
臺灣公平會主委彭紹瑾說,高通以業務運營需求,提出60期分期繳納申請,且提供了60張“本票”作為擔保,足見誠意。公平會考慮高通的態度,綜合評估后同意申請。
昨日表示不看好高通繳納罰款、建議用投資代替罰款的臺灣“經濟部”連忙表示,公平會是獨立機構,“經濟部”尊重其權責。但是這不影響高通和臺灣之間的5G合作。
不過,公平會所說的高通的“誠意”,說實話筆者怎么也看不出來。一方面,高通對待臺灣的處罰,一直采取拖延態度,總是在最后截止日遞交延期申請;另一方面,高通也同時提起上訴,希望撤銷處罰。
不過這也不能怪高通。這幾年高通在全球各地遭遇多起調查,唯獨被臺灣調查的爭議最大。臺灣一方面缺乏處罰高通的籌碼,另一方面其法理依據也缺乏充分說服力。此外,臺灣有學者認為本次判罰還涉及民粹主義,為此官方一直在扯皮掐架。
彭紹瑾強調,在判決結果沒有出爐前,高通仍需要按照分期繳納罰款,如果真的敗訴了,也會返還給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