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萬達網絡科技集團是萬達總裁王健林曾寄予厚望的一家公司。近日,有媒體報道稱,萬達網絡科技集團在年底前集體裁員,要從目前的6000人裁員至300名,只保留職能部門。如此大規模的裁員,員工收到的不是解聘通知,而是公司人力資源要求員工“主動離職”。日前,萬達網科總裁否認裁員一事,稱只是為了更快更健康發展。
2016年10月,萬達網絡科技集團從萬達金融集團中拆分出來,成為萬達四大板塊之一,由曲德君任萬達網科總裁。據報道,萬達網科要從目前6000名員工裁至300名,人員數量將從最高峰削減95%,王女士在萬達網科北京分公司負責技術方面的工作,28日中午才知道這件事,感到非常突然,“中午部門領導通知最后這兩天工作日人力會找我們談話,但是具體的內容什么都不知道。我這邊下午收到人力通知,讓我自己簽一個主動離職的申請,人力表示大家都一樣,這是集團層面做的決定。如果大家覺得不認可這個東西就不簽。”
在這份主動離職書上寫著“因個人原因,我要求從2018年1月1日起解除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終止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終止全部的勞動待遇……即日起,我的行為與公司無關,不會發表對公司不利的言論等。”
簽署協議后,萬達網科向離職員工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另外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萬達網科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到2017年12月為止。
王女士說,為什么要主動離職并放棄各種福利?為什么整個部門的同事都被這樣要求?公司沒給出任何理由,而且今年10月,他們剛剛搬入新辦公區,事發前沒有一點征兆。
針對之前報道中所提及的萬達網科90%員工被裁,員工張先生說,上海總部那邊的具體情況他不了解,但在北京分公司,據他粗略統計,的確裁員率很高,甚至可能高達八九成,“北京80%-90%都裁掉了,我們部門還剩10多人,之前最大規模是50多人,有兩個部門好像全部裁掉了,這次裁員總數肯定超過1000了。”
張先生說,現在很多員工對于這種“被要求主動離職”的裁員形式非常不滿,裁員并不是按之前所說的考核指標或工作能力來安排的,這對他們以后找工作非常不利。當年萬達招他們進來,是以全年16個月的薪水,年底4薪作為承諾,但趕在年底之前裁員,讓他們懷疑萬達網科的誠意,“我們正常應該得到的是4薪、裁員補償,如果去勞動部門報備,正常的勞動補償是N+1;如果沒有報備,單方面的裁員補償應該是2N+1,他主動給了N+1,但完全不符合我們的預想,最合理的應該是2N+1,再加年終獎。”
29日下午,萬達網科開始休元旦假期,但1月2日,沒簽協議的員工是否還要回來?對于不確定的未來,王女士說,到了明年1月2日還是會來上班,畢竟自己的勞動合同還在繼續。
對于大規模裁員,萬達網科總裁曲德君29日在他的朋友圈做出回應稱,萬達網科沒有倒下,局部的調整是為了更快更好更健康的發展,不久的將來,大家一定可以看到一個全新的萬達網科。這種變相裁員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在勞動維權專家,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中心主任黃樂平看來,要求大量員工“主動離職”是計劃已久、為了規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41條的內容。
按照該條法律規定,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情況下;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黃樂平說,萬達網科沒有提前30日通知員工,也沒有聲明破產、發生困難,所以只能以“主動離職”為由,讓員工簽字,“可以肯定的說,這種方式屬于違法裁員,或者是變相地強迫員工離職,屬于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單位之所以不在明面上說我要裁員或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而是讓員工簽署一個‘主動離職申請書’,說明單位對這個事情是心知肚明的。它是需要用這種方式來規避法律約束,或者是為了降低違法成本。”
黃樂平建議,有此類遭遇的員工,一旦在“自愿離職”上簽字,未來再次維權將困難重重,不簽字,一旦遭到解雇,則可以通過正當法律途徑維權,“主動申請肯定不能簽,如果簽了,將來去仲裁或者去法院,員工基本上就輸定了。作為員工,他可以拒絕接受‘離職’,只要履行勞動合同的條件還存在,就可以要求繼續上班,不發工資就可以通過仲裁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