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東芝發布消息稱,7月以后將陸續拆分社會基礎設施等4項主要業務。據了解,東芝預定拆分的業務有4項,分別為社會基礎設施業務、火力發電等能源業務、存儲器以外的半導體和存儲裝置業務、信息通信技術(ICT)解決方案業務。其中,能源業務包括2月由社長直接管理的核電業務。東芝將以分拆的形式,由與各項業務相關的現有集團公司和新公司繼承業務。
在將被拆分的4項業務中,僅資產規模較大的能源業務需要在預定6月下旬召開的定期股東大會上獲得批準,將于10月1日拆分。能源以外業務無需批準,將于7月1日拆分。各分公司的名稱和資本金等將在今后確定。此次拆分,東芝包括總公司和集團公司在內,約2.4萬人將變更所屬單位。另一計劃10月分拆包括核電的能源業務虧損嚴重。數據顯示,由于在美國發展的核電業務出現巨虧,東芝凈虧損額達到5325.1億日元,超過此前預計的4990億日元。同時,這一額度也遠超2015年同期的4794.4億日元凈虧損額。2015年12月,東芝通過美國核能子公司西屋電氣,斥資逾6000億日元從芝加哥橋梁鋼鐵公司手中收購斯通-韋伯斯特公司,后者從事核電站建設業務。但收購公司業務費用逐漸增加導致資產價值遠低于最初預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