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新能源發布公告,于2016年12月30日,該公司向葉森然出售目標公司Same Time International (B.V.I.) Limited全部股本,代價為2.5億港元,預期出售凈額約為2.22億港元,擬用作項目發展及一般營運資金。
公告稱,目標公司為出售集團的控股公司,而出售集團的主要業務包括在中國制造及銷售印刷線路板。
經考慮出售集團的溢利貢獻相對有限;出售集團與集團余下的光伏能源業務并無戰略性協同效應;建議出售事項后業務集中于光伏能源業務上,此舉符合公司專注在其核心光伏能源業務的策略,將讓公司及其管理團隊將資源集中在其最具備競爭優勢的業務范疇上;及建議出售事項后業務模式更見集中精簡,可能有利投資者評估協鑫新能源的價值。董事認為出售事項符合公司整體利益。
據悉,保利協鑫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本約62.28%,買方于過往12個月內曾任保利協鑫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協鑫新能源董事。保利協鑫將從建議出售事項取得未經審核除稅前虧損約人民幣1.3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