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關于公司排名的新榜單——2017企業社會責任指數被公布,在科技公司中,谷歌以65%的得分排在首位,而蘋果則排在了第7位。有意思的是,這個榜單由非盈利的新美國基金會Ranking Digital Rights項目評定,該機構的榮譽主席正是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
在對12家互聯網和移動公司進行評估之后,蘋果的得分僅有35%,被排在了第7位,得分僅僅略高于谷歌得分的一半。
盡管蘋果在面對美國政府的解鎖設備要求時堅定地站在了民眾的一邊,積極捍衛用戶的隱私權,但仍不能改變蘋果得分低的事實。之所以得分低,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對言論自由所作出的承諾或政策制定方面做得不夠多。同時,相對于其他同行,在是否有制度化的承諾來保護用戶的權利方面,蘋果對此類消息透露得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