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18日早間消息,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周二起訴高通,指控該公司借助“反競爭”策略在手機使用的關鍵半導體市場維持其壟斷地位。
FTC與美國司法部共同負責執行反壟斷法,該機構周二表示,高通借助其作為特定手機芯片供應商的身份,向手機制造商施加“繁重的”供應和授權條款,削弱對手的競爭力。
高通在聲明中表示,該公司將會積極應訴,同時否認FTC的指控,稱其沒有以不供應芯片來要挾其他廠商支付不合理的授權費。
高通股價周二下跌4%,報收于64.19美元。
這起官司可能是FTC在艾迪斯·拉米雷茲(Edith Ramirez)的領導下發起的最后一次重大訴訟,他將于今年2月10日卸任。而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則會在幾天后正式出任美國總統。
特朗普可能會任命共和黨委員莫林·奧爾豪森(Maureen Ohlhausen)為FTC代理主席,并填補三個空缺名額,從而重塑FTC的格局。
FTC表示,高通授權的專利都屬于“標準要素專利”,意味著這些技術已經被業內企業廣泛采用,應當以公平、合理、不歧視的條款對外授權。
FTC還指控高通拒絕向一些競爭對手授權標準要素專利,而且與蘋果公司達成了獨家協議。FTC稱:“高通意識到,任何能夠贏得蘋果業務的競爭對手都會變得更加強大,因此利用獨家協議避免蘋果與其他企業合作并提升高通競爭對手的影響力。”
FTC希望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院下令高通終止這些行為。
“在拉米雷茲主席離任、新政府即將交接前匆忙提交訴訟是一項極度令人失望的決定。”高通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Don Rosenberg)在聲明中說,“我們希望在聯邦法院捍衛自己的企業,并相信我們能夠勝訴。”
高通在世界各地面臨一系列反壟斷調查。韓國反壟斷監管者去年12月對高通處以1.03萬億韓元(8.54億美元)罰款,但高通表示將會上訴。
2015年2月,高通還在接受14個月調查后支付了9.75億美元罰款。歐盟也在2015年12月指控其濫用市場地位,欺壓競爭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