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消息,北京海淀法院在官方微博中公布了近日審理的一起案件:用戶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使用搜狗輸入法輸入文字時,點擊搜索候選詞均進入搜狗搜索頁面,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搜狗,海淀法院一審判決搜狗輸入法停止相關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并賠償各項損失50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搜狗公司與百度公司均經營有搜索業務,二者具有競爭關系。在雅虎、搜搜和360搜索環境下,搜狗輸入法均未展現搜索候選,而搜狗公司未能對此加以合理說明,對百度搜索采取了有針對性的區別歧視對待,構成不正當競爭。
同時,在此次宣判中,法院首度從司法角度確立了“避讓原則”,要求搜狗“必須考慮用戶在先使用百度搜索的意愿,避免與百度服務混淆”。
據了解,此次案件起因于2014年,有網友發現,在使用搜狗輸入法在百度搜索框中輸入文字進行搜索時,搜狗輸入法會自動彈出與搜索關鍵詞相關的下拉詞匯單,上網用戶點擊其中任一下拉提示詞,都會在不知情的狀態下,被自動跳轉和切換至搜狗的相關搜索結果頁面。
目前,百度和搜狗均為明確表示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