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阿里如此賣力,但說實話,我對類似打假的結果并不抱太高期望。由一個私營企業高管當組長的機構,在打假這樣的社會工程中,其執行力必然有限,他能指揮動公安,還是能指揮動工商?
上市以后,打假被阿里巴巴提上日程,尤其是在雙十一購物節天貓創下571億的銷售額天量后,有關網購假貨的信息也被加倍放大,阿里打假的壓力也隨之增大,繼一周前發布《2014淘寶聯合警方打假報告》等4份報告后,12月23日,阿里巴巴集團又向外界展示了線下線上打假成果,公開阿里的大數據打假模式,并發布線上線下聯動打假的未來趨勢。這是阿里巴巴成立15年來,首次向社會全方位揭秘其打假的工作機制。
阿里巴巴這番行為是在公眾壓力之下的一場表演,還是真心實意的實際行動?從邏輯上分析,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這不單是因為馬云曾經表示過“假貨是阿里巴巴未來30年的最大挑戰,阿里巴巴必須嚴肅的對待假貨,采取所有的方法去打擊假貨”,更因為網絡假貨的存在確實在敗壞著淘寶的聲譽,即便從維護自身根本利益出發,阿里也理應與網絡售假者勢不兩立。
但盡管阿里如此賣力,但說實話,我對類似打假的結果并不抱太高期望。阿里是中國市值最高的互聯網公司、中國最大的電商平臺不假,但與整個假貨泛濫的社會大環境相比,所謂最大電商平臺終究還是個小環境,如果造假的源頭、買假的人群不能被杜絕,僅僅作為中間環節的電商平臺打假,只能是事倍功半,聊勝于無。
在阿里的打假儀式上,阿里巴巴宣布與公安、質監、版署、知識產權局等政府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共同成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小組”,由陸兆禧擔任組長,同時與公安、質監等部門聯手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聲勢看似很大,但由一個私營企業高管當組長的機構,在打假這樣的社會工程中,其執行力必然有限,打假中,“平臺大佬”陸兆禧無法指揮公安,也無法指揮質監,效率難以保障。到頭來,只能看到電商平臺在不斷出手打假,假貨不斷從各個角落鉆到平臺上,惡性循環,生生不息。就像希臘神話中的西西弗斯,把石頭推上山,石頭滾下來,再推,再滾下來,循環往復,“西西弗斯的生命就在這樣一件無效又無望的勞作當中慢慢消耗殆盡”。
當然,社會大環境不是網絡假貨存在的理由,也不是電商平臺推卸責任的借口,但如果要有成效的杜絕假貨,卻又有不能不追根溯源。中國的電商企業理應承擔起打假的應負責任,但不應被看做假貨橫行的替罪羊。相比互聯網企業,工商等打假職責部門更應對線下、線上假貨的泛濫負起責任。
根據2013年《中國商標戰略年度發展報告》,工商總局共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共8.31萬件,查處網絡侵權案件300余件。如果按照最高的399件計算,占比約為0.48%。而2013年中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模占社會消費品總額的7.8%。這一數據能說明兩個問題,其一執法部門對線上侵權案件還是查處的太少;其二,與電商貢獻的GDP相比,線上售假的占比幾可忽略不計,假貨的大頭還是在線下。
如果能夠厘清責任,不是把日益壯大的電商行業看做假貨替罪羊,而是當成打假的重要助力;工商等打假主要職責部門在線上線下打假積極配合,雙管齊放之下,則大有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積極成果。因作為高科技企業,電商平臺有完善的數據記錄、嚴密的游戲規則、先進的技術手段,網上購物平臺其實比網下購物平臺在打假上更有先天優勢,電子商務有可能成為打擊假貨更有效、更核心的手段。比如,電商企業多年積累的大數據技術向社會共享的話,就是一把打假的利劍,大數據技術之下,可以從假貨輕松反向追蹤制假者,結果就將如馬云所說,假貨集團最怕“最怕的是到淘寶網去賣,很簡單,阿里巴巴很快能查出誰在賣誰在生產,通過這些數據公安馬上撲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