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消息,蘋果公司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行政訴訟案今日法院作出宣判:蘋果敗訴,維持原專利委員會做出裁定有效。對蘋果提出的小i專利涉及的多項相關技術不公開、不充分等的一系列主張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認為小i機器人的專利具有創新性、新穎性。蘋果代理人當庭表示繼續上訴。
今年2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蘋果公司行政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案。當天,法院經過5個多小時的審理后,當庭并未宣判。
2012年6月,小i機器人在上海對蘋果公司發起了Siri侵犯專利的訴訟。在該案中,小i機器人認為,蘋果Siri侵犯了他們之前獲得的授權的專利。
而蘋果公司則認為小i機器人擁有的專利應該無效,因此于2012年11月19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宣告小i機器人專利權無效。
不過,在2013年9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決定,維持小i機器人專利權有效決定。
為了贏得上海的專利官司,蘋果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對國家知識產權局發起行政訴訟,希望該局撤銷此前作出的專利有效決定。
在事隔4個月后,法院今日就此案作出宣判,蘋果敗訴。
小i機器人的專利于2004年申請,2009年才正式獲得授權。2012年,小i機器人創始人袁輝曾表示,蘋果Siri實現機制和模式與小i機器人是一樣的,雖然不能直接說100%侵權,但幾乎完全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