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開展了第十次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治理“劍網2014專項行動”,重點打擊部分未經授權卻大量轉載傳統媒體作品的網站,以及嚴重侵害權利人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這意味著我國網絡版權的保護和完善工作將取得新進展。
從我國互聯網發展的速度來看,雖然互聯網技術正以飛快的速度發展,但是網絡版權保護卻成為我國始終難以攻陷的一道壁壘,由于移動互聯網和互聯網電視的蓬勃發展,新技術、新產品出現使盜版更加猖獗,諸多紛爭也因此產生。業內專家表示,網絡版權的保護亟需法律層面的支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為網絡版權保護工作保駕護航。
“目前,我國網絡版權保護的現狀不容樂觀,網絡版權盜版非常猖獗,這對網絡作家的利益帶來了嚴重沖擊。”中投顧問文化行業研究員蔡靈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因忽視網絡版權帶來的經濟損失也十分巨大,網絡版權包括文字、音樂、游戲、視頻等,其中網絡小說的正常收益每部大概在500元左右,而遭到盜版的小說數量眾多,以10000部計算,損失就已高達500萬元。再加上音樂、游戲、視頻等盜版損失將在十億元的級別。因此,法律層面的完善將為日后的網絡版權保護工作保駕護航。
“對于網絡著作權保護的難點,首先在于維權過程中證據的收集比較困難,因為網絡上的證據都是電子形式,很容易被刪除,這種情況就造成了網絡版權維權的困難。其次是維權成本相對較高,索賠的數額相對較低。”北京岳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增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現有的著作權框架內,國家規定了三種確定著作權索賠額的方式,一是根據權益人的損失,二是根據侵權人的獲益,三是在上述兩種方式不能確定的情況下,由法官在50萬元以下給予一定的酌定,而由于證據收集比較困難,經常會造成權益人贏了官司賠了錢。
蔡靈表示,網絡版權屬于文化產業中的新興產物,雖然國際條約和我國立法均已有了相關規定,但可執行性不強,難以對網絡版權盜版現象產生較強約束力。當前法律對網絡版權盜版行為定義不清晰,并且違規成本較低,相關法律可以在這些方面進一步完善。
“對于網絡版權的保護,今后應該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針對網絡版權的維權行為、侵權行為等應該有明確的規定。另外,還要增加著作權的賠償額度,進而相對減少權益人的維權成本。”楊增輝強調。
蔡靈建議,欲加強網絡版權的保護,一方面,需要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使市場能夠有法可依,穩定行業秩序;另一方面,提高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加強對盜版行為的打擊。近期,多部委聯合發起的“劍網2014專項行動”值得肯定,這表明了政府整治網絡盜版的決心,同時給盜版行為來了一個“下馬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