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新聞就像電影一樣,不到最后誰也不知道結果,“劇情”隨時可能反轉。
雷洋死了,死的猝不及防。這個剛剛榮升為奶爸的年輕人,帶著喜悅的心情去接朋友來家喝孩子的滿月酒卻莫名其妙地死在北京昌平警方羈押的途中。而根據當地警方的通報:雷洋嫖娼被警方帶回審查過程中突然身體不適,警方將其送醫后搶救無效死亡。按照這種邏輯這是一起意外事件。警方沒有任何責任,全在死者,而且死無對證。而且更湊巧的是當天的視頻監控已壞和警方的執法記錄儀也被摔壞,全部沒有錄像。
嫖娼與死的偽命題
一直在觀察這幾天主流媒體的新聞和措辭,發現所有主流聲音都降目標關注于“人大碩士研究生”和“嫖娼”卻沒有媒體關注“人”和“死亡”。公眾視線莫名其妙地被引導進入死胡同。不知道這是偶然還是故意。然后,一個正常人的死亡事件變成了一個倫理和道德的譴責。
我不知道媒體會加上“人大碩士”這個四個字的標簽。這是想尋找噱頭抓取受眾眼球還是故意抹黑“人大”或者有意玷污“碩士”。當讓我這并不是為人大開脫,而且也沒必要為他開脫,本來人大就是國內最優秀的高等學府之一,能夠獲得人大碩士說明雷洋是一個高智商的知識分子。
但是當貼上這個標簽之后,我發現了一個很大的坑。因為貼上標簽之后,很多的受眾只看見了人大碩士嫖娼的事件,卻沒有人注意到雷洋是怎么死的。原來貼上標簽之后,所有的注意力在無形中轉移了。
昌平警方的通報中稱,雷洋在被警方帶回審查時,抗拒執法并企圖逃跑,被依法采取“強制約束措施”。那么,這個被一筆帶過的“強制約束措施”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措施。目前,尚不得而知。
微博大V“兔主席”在5月11日 發表了對這件事的看法:對這個事件,首先抓住我眼球的是“人大碩士”這個標簽。我開始以為雷洋是在讀學生。后來一查發現他多年前就畢業了。這說明媒體在有意識地炒作他的身份(構成某種意義上的sensationalism)——人大碩士這個身份被認為是雷洋最引人注目、最值得被關注的標簽,高于他所有其他的身份認同,包括后來的工作。是他的身份引發了人們對事件的關注。然后再看這個事情的本身。初期,對他背景的一些烘托描述,比如高學歷、適逢結婚紀念日、小孩滿月等等,似乎讓人們覺得他不應當或者不太可能在道德上存在瑕疵,去從事“嫖娼”的行為。潛臺詞是他肯定是被冤枉的。
警方和某些媒體不知道,在轉移民眾注意力時,實際上自己也在無形中陷入彀中,因為有些細節他們很難自圓其說。隨著互聯網的開放,任何消息的隱瞞都能被網友找出蛛絲馬跡。何況今天國民已經不是50年的國民,國民素養和辨別力已經上了好幾個層次。
媒體在報道時一味強調“人大碩士”、“是否嫖娼”,全部是避重就輕,轉移視線,偏移主題。既不專業也有欲蓋彌彰之嫌。
就算雷洋嫖娼,就算他是人大碩士又怎么了?因為嫖娼只是一個道德問題和治安案件。而非正常死亡則是刑事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按照該條款的規定,從事賣淫嫖娼活動的處罰措施無非就是罰款加拘留,在嫖娼與死亡之間,依然有著莫大的距離。也就是說,雷洋嫖娼與他的死亡之間沒有必然的關系。
視頻錄像無記錄 拷問安防?
根據警方的通報表示:“雷某試圖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傷民警,并將民警所持視頻拍攝設備打落摔壞”。警方通告中的視頻拍攝設備實際上就是“執法記錄儀”。對于安防人,執法記錄儀大家都不會陌生。這種通過提供有效的現場影像資料,供案件指揮、偵破和檢察機關取證的小型電子設備可是公安干警執法時維護自身權益的有力武器。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初,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局推行執法記錄儀制度,要求民警每一次出警都必須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出警全過程。而根據資料顯示,昌平警方用的是瑞尼執法記錄儀A5。這是一款經過公安部檢測和認證的產品。根據產品參數介紹,這款產品是可以經受住3米的裸摔。而一個正常的人應該在1.7m左右,而且執法記錄儀通常都是夾在制服的胸前口袋上。按照這種推理,只要執法記錄儀不是人為地向上拋出去從高空墜地,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摔壞。而且就算摔壞了,執法記錄儀里面還有一張存儲用的SD卡,數據基本不會損壞。那么怎么就這么湊巧了,執法記錄儀就偏偏壞了。為什么會壞了,你懂的…………
此外,據財新記者報道,事發地龍錦苑東五區小區門對面有兩個攝像頭,可以清晰看到事發地。足療店附近的“我愛我家”員工接受采訪時也表示,門口的探頭是360度的,“剛剛有修探頭的人來過了”。他聽說因為攝像頭壞了,“那幾天的視頻沒了”。
雷洋岳父也表示,5月9日下午,雷洋的同學曾去天鑫家園物業申請查看監控視頻,物業跟他們說監控錄像壞了,“而5月9日上午刑偵部門曾去找過物業”。
所有的視頻都神秘的消失或者丟失,一度讓我這個從事了多年安防行業的安防人以為是安防產品出了問題。但是看完上述細節之后,消失的視頻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