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衛生局印發的《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管理制度(試行)》中規定,對于植入性耗材,要建立惟一性標識,保管相關資料,做到產品與患者的雙向可追溯。
所謂植入性醫用耗材,是指借助外科手術,器械全部或部分進入人體,在術后長期留在體內,或者至少留在體內30日以上的醫療器械,常用的有骨與關節替代物、心血管植入物、人工心臟瓣膜、眼內晶體植入物、血管支架等。
據了解,植入性手術花費高風險大,植入性醫用耗材若存在質量問題,直接威脅患者健康,甚至生命。因此,對植入性醫用耗材從出產到使用,實施統一采購、全程追溯、全面質控非常緊迫。
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稱,此次印發的規定將于即日起實施。北京地區的醫院使用植入性醫用耗材,須接受條碼管理,實現可追溯功能。每件植入性醫療耗材,應擁有惟一條碼標識、生產批次、有效期,使用后,還應記錄患者使用狀況。
另據了解,近期,衛生部還計劃會同七部委聯合出臺規范性文件,要求各地全面啟動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兒童先心病、白血病、肺癌、急性心肌梗死、腦梗死等20種重大疾病所需高值醫用耗材,均應納入集中采購,努力降低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