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冠李戴,“清單”一再被誤讀
剛過完年,又一條算不上新聞的新聞突然間火起來了,使得政府采購再次引來媒體圍觀,只不過這次另一位主角換成了一家美國的科技公司——思科。
2月26日,國內多個門戶網站及科技媒體曝光了一則消息,消息內容援引路透社一則新聞,稱中國已經將思科從政府采購“清單”中剔除出去,相反,這個所謂的“清單”中卻增加了大量本地制造的產品。這則關于中國政府采購清單大肆剔除洋品牌的報道噱頭十足。一時間輿論仿佛回到了半年前,當時,彭博社一篇名為《蘋果公司10款產品未入圍中國政府采購目錄》的新聞也同樣繪聲繪色地“爆料”中國政府將蘋果公司的產品從政府采購名單中刪除,引起輿論嘩然。相同的是,報道依舊不專業且內容聳人聽聞;不同的是,那時的主角還是另一家科技公司——蘋果。
但無論是外媒還是部分國內媒體的相關報道,都有一些關于政府采購的基本常識需要厘清一下:該則消息中所描述的采購清單究竟是什么?事實上,和半年前炒得沸沸揚揚的《蘋果公司10款產品未入圍中國政府采購目錄》這則消息一樣,前者中關于“清單”的表述和后者中關于“目錄”的表述都讓人摸不著頭腦。從消息的內容來看,路透社報道中的“清單”其實是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設備試點采購項目的中標結果,目前已經更新至第二十一期。根據《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實施辦法(試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有關人民團體及其下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實行協議供貨的品目適用該中標結果。
也就是說,報道中的所謂“政府采購清單”事實上只是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每年通過公開招標并最終確定的中標結果,把這一中標結果戴上“政府采購清單”這頂“大帽子”,玩笑似乎開大了。
◎捕風捉影,卻總是無理叫屈
就像半年前蘋果全球總部拒絕評論未入圍政府采購節能環保清單這件事一樣,截至記者發稿,思科公司也尚未對這一事件發表評論。事實上,對這樣的一則被科技圈稱之為“時空錯亂”的報道又該如何評論呢?
從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2014年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設備采購項目(總第二十一期)中標情況來看,思科的產品確實未入圍,不過這也并不能說明目前中國政府采購正在大肆剔除洋品牌。一方面,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僅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小額零星采購。一位政府采購業內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根據公開資料顯示:中央國家機關2013年總采購規模共計230.29億元。其中,完成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采購規模為27.69億元。而2013年全國政府采購的規模是多少呢?16381.1億元。上述數據足以說明,一家企業僅僅未入圍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設備試點采購項目便被解讀成被剔除中國政府采購市場,這樣的觀點著實有些站不住腳。
另一方面,記者從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網了解到,Juniper、DELL、H3C等企業的網絡設備都入圍了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2014年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設備采購項目(總第二十一期),而上述企業與思科一樣同為美國科技企業。
這么看來,傳聞似乎已經不攻自破。
◎混淆視聽,竟置常識于不顧
值得一提的是,每一期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設備采購項目均通過公開招標進行,記者曾親臨2014年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設備采購項目(總第二十一期)開標現場,該項目接受投標的時間是2014年7月1日9時至10時30分。當天,一些積極參與該項目投標的供應商早早地就來到了投標現場,按規定遞交了投標文件。據記者當時采訪了解,部分投標供應商因為擔心堵車錯過投標時間甚至提前一晚就住進了彼時開標所在的鐵道大廈。
我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購法為統領、以部門規章為依托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框架,涵蓋了體制機制、執行操作、基礎管理及監督處罰等各個方面的內容。依據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架構的政府采購制度,確立了依法采購的市場規制。因此,參與過政府采購的供應商對協議供貨的流程并不陌生,按時參加投標只是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一個最基本的常識,決定中標與否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標書制作、報價等等。但近年來,有關政府采購的烏龍報道卻屢屢出現,在采訪中,多地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負責人指出,這樣的報道在中傷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同時,也給群眾傳達了錯誤的信息,同時也有違新聞真實性的原則。
從1996年我國政府采購制度開始試點到1998年這一制度全面啟動,特別是2003年政府采購法開始實施的十年來,我國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不斷擴大,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健全,政策成效不斷顯現。雖然目前我國的政府采購無論是在結果評價還是活動的規范上,都尚未達到制度的預期目標,但毫無疑問,改革正在加速。值得一提的是,與政府采購法配套實施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日前公布,并于今年3月1日實施,在外界看來,條例的出臺,將從制度上推進政府采購的規范化、法治化進程,堵住尋租腐敗的黑洞,讓政府采購真正回歸陽光、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