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和美國InterDigital公司專利糾紛還有后續。
日前,美國特拉華州聯邦地區法院判決中興對InterDigital三件專利侵權,另一件專利將在技術試驗后再下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曾對上訴被判侵權中的兩件專利作出終裁,中興勝訴。
中興昨日在對記者的書面回應中表示,中興將就上訴兩件專利判決提起上訴,就另一件專利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提起專利無效請求,已獲受理。
“如果不能上訴成功,中興不得不支付一筆專利費。”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首席律師徐新明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侵權案”波瀾再起
2013年1月,InterDigital分別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和聯邦地區法院起訴中興通訊侵犯其3G/4G手機終端專利。經過一年半的337項調查,ITC于2014年8月做出終審裁定:中興通訊沒有侵犯InterDigital三件涉案專利權。
根據InterDigital的通告,聯邦地區法院此次審理了美國專利號7190966、7286847、8380244、7941151的專利案。前三個專利被認定有效,中興侵權。法庭認為7941151號仍存在疑問,需要在“稍后的日期”作出試驗后判決。
記者從中興了解到,一般而言,聯邦地區法院不支持頒發禁令的請求,特拉華州聯邦地區法院的判決僅涉及侵權判定,賠償金的判決預計將在明年庭審。
在經歷ITC的失敗后,InterDigital總裁WilliamJ.Merritt對聯邦地區法院判決十分滿意。在其官網的通告中,WilliamJ.Merritt稱InterDigital對無線技術有幾十年的基礎研究,并暗示可以就專利的“價值”和中興達成許可協議。
“ITC 和美國聯邦法院是不同審理體系,ITC引用的是美國《關稅法》337條款,聯邦法院引用的是《專利法》,二者從法律上并不矛盾,ITC終裁后,雙方可以向美國聯邦巡回法院上訴,案件在聯邦地區法院審理后,也會回到美國聯邦巡回法院上訴,最后的裁決機構是統一的。”徐新明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徐新明表示,聯邦地區法院和ITC作出相反的裁決并不意外,“ITC的技術專業性更強,聯邦地區法院是地方‘陪審團’認定。”
海外專利權紛爭加劇
全球的“專利大戰”時代已經來臨,中國企業做好準備了嗎?
有數據顯示,中國企業去年申請專利量629612件,超過美國20余萬件。不過,中國企業在海外的專利申請量相比發達國家仍有差距。中國的國外發明申請量從2008年的13005件增至2013年的33222件,中國在國外申請專利量占比約5.3%,而美國國外申請專利量占專利申請總量比例達51.1%,日本這一比例為36%。
“中國公司出海,對外國企業形成了很大挑戰,只要是法律允許的手段,競爭對手都可能采用,包括專利訴訟。”徐新明說,由于海外專利訴訟耗日持久、成本相對較高,國內中小企業都難以承受,一旦國外企業啟動專利訴訟,對競爭對手多少是一個打擊。
“對于中興這類企業,不是第一次在海外打官司,這種訴訟是不會輕易放棄的。不過啟動這個程序,對它的商業運作多少會有影響。”徐新明說,如果外國法院真的裁定中國企業侵權,中國企業就要退出市場,或者屈服于原告,支付一筆不菲專利費換取在海外的合法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