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網D1Net》11月1日訊
這一月來美國國會對華為、中興的調查結果鬧得沸沸揚揚,眾說紛紜。
華為近年來已經成為僅次于愛立信的全球第二大電信設備生產商,中興則排名第五。對于這兩家公司來說,海外市場的收入已經超過本地收入,成為業務拓展的重心,是中國名副其實的跨國公司。但是與非洲、拉美、歐洲等地披荊斬棘,攻城略地相比,華為、中興在美國市場一直是舉步維艱,成為其難以進入的一塊高地。
雖然這次的調查結果可以說是過去幾年來美國國內對華為偏見的延續,但在無形中將華為威脅論推向了全球輿論的最高點。現在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前因后果。
收購反復被阻
2008年,華為與美國貝恩資本希望以22億美元收購美國網絡設備制造商3Com 16.5%的股份,隨后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對該交易啟動國家安全調查,最后華為被迫放棄該收購。
2010年,華為試圖收購摩托羅拉公司的無線網絡事業部和參與競購互聯網軟件公司2wire,但均未成功。有業內人士認為,這些失敗是因為摩托羅拉和2Wire被告知,美國政府可能會阻止任何交易。
同年,華為和中興欲參與美國第三大移動運營商Sprint-Nextel的無線網絡設備升級招標,結果美國四名議員向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致信,敦促其詳查中興和華為與中國軍方的關系,當時擔任美國商務部長的駱家輝也致電Sprint討論中國供應商的“安全問題”,最后華為和中興以遠低于其他競爭對手的報價,被拒于競標大門之外。
2011年,美國外商委員會向華為發出通知,建議其撤銷對美國服務器初創公司3Leaf收購交易,華為曾一度拒絕這一建議,但最終接受建議,撤銷對3Leaf部分資產的收購,并發表公開信,邀請美國政府正式地全面調查華為,以洗清美國國內多年來對華為的誤解。
公開信引發正式調查
在這份公開信中,華為表示美國對華為的指責集中在四個方面:“與中國人民解放軍有密切聯系”,“知識產權糾紛”,“中國政府的財務支持”,“威脅美國國家安全”。
于是,在2011年11月,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就華為、中興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事件,正式展開調查。
今年2月,美國眾議院情報委會參觀了華為深圳總部;5月,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副主席在香港會見了華為總裁任正非。9月13日,眾議院情報委員會舉行了對于華為、中興的公開聽證會。
10月8日, 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對外公布調查報告,最終認定華為和中興涉嫌侵犯美國國家安全,認為其提供的資料不能證明與中國政府的獨立關系,并且呼吁與這兩家公司有業務往來的美國公司考慮選擇其他供應商,并要求聯邦政府阻止兩家公司在美國的并購活動。
可以看到,這一調查結果將美國原先對華為、中興在美國市場的逐個單次阻撓,轉為全面封殺。并且有可能對華為在其他國家的拓展造成負面影響,產生連鎖反應。事實上,就在報告公布后不久, 加拿大表示已啟用國家安全特例條款,對華為展開調查。同時有消息稱,英國議會情報和安全監管部門以華為的通信基礎設施可能對英國帶來潛在安全威脅為由,正對華為展開調查。正如英國工黨的電信事務發言人海倫·古德曼所說,華為對英國的投資是重要的,但是面對美國國會的報告,對相關安全問題展開徹查很緊迫,也很必要。
揮之不去的陰謀論
一直頗為重視華為這一對手的思科,在本次事件中顯然無法置身事外,頻頻中槍,最大受益者、幕后推手等論斷層出不窮。華盛頓郵報就發表文章暗指思科游說國會,在本次事件中推波助瀾。這也難怪,畢竟華為、思科之爭由來已久。早在2003年1月,思科就曾向華為發起全面的知識產權訴訟,指控華為在四個方面侵犯其知識產權:盜用IOS源代碼、盜用思科技術文件、盜用命令行接口、侵犯專利權。不過,這一官司最后在第二年達成和解協議。
隨著華為在海外的市場份額日益擴大,并從運營商領域逐步拓展至企業網業務,思科與華為的競爭逐步升級,兩者的關系已不能和2003年同日而語。如今,華為正意圖進軍思科的大本營——美國。顯然,思科無法坐視不理。這從思科CEO錢伯斯多次公開表示華為是思科最棘手的對手,就可見一斑。
當然更大的陰謀論則是美國對中國企業崛起的刻意阻撓和打壓。縱觀這次調查報告的公開部分,美國國會并未找到華為威脅國家安全的切實證據,只是單憑對華為、中興的透明度和獨立性的質疑,做出定論。確實也難免令人感到有貿易保護主義之嫌。
目前,華為在美國擁有四個研發中心,員工達到1700人。華為的客戶包括運營商Leap Wireless和Clearwire,以及一些小型的鄉村運營商。去年,華為在美國的銷售收入為13億美元,占總體營收的4%。而在調查結果出爐后,華為的客戶Leap Wireless雖然表示仍將在明年的網絡升級中采用華為的設備,但“正大量削減華為在其LTE網絡設備中的比例”。
面對紛爭考驗
中國企業在走出國門后,國際上的貿易摩擦屢見不鮮。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成為名副其實的跨國企業,在應對國外的調查和質疑時,中國企業需要更加審時度勢和講究策略。
就這次華為、中興遭美國國會調查始末來看,華為當初在面對美國議員、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等對其收購擴張的多重阻撓時,要求美國政府給予華為正式調查一舉,確實勇氣可嘉,但似乎過于冒險并準備不足。
華為和中興在美國受阻的最大理由仍然是被懷疑擁有政府或軍方背景,接受政府的資助。華為雖然是私營企業,但是在領導層、股東和財務運作情況上的不透明,難以取得美方信任。比如,按照美國法律,股東數超過500名,就必須上市或者對外公開財務信息,而華為6.56萬名員工全員持股的模式,顯然超出人數限制,但是這種股權結構如何上市,是一大問題。如果不上市,在財務公開的形式上,華為與美國企業也仍然有差距,引人詬病。中興雖然是上市公司,但是鑒于其眾所周知的國有企業身份,也很難撇清與政府的關系。
當然,為了打贏美利堅一戰,華為也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開始學習按照美國規則出牌。在過去幾年中,華為聘請了前美國國務院首席律師、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顧問擔任公司顧問,資助美國高等教育和研究項目,向美國企業采購設備、軟件和服務,還聘請了七家美國游說公司進行游說,而在2009年,華為合作的游說企業僅為一家。
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游說是一個產業,在國會立法中起著重要作用。任何人均可通過這個“政治后門”,越過官僚體制的重重阻礙,直達政府決策的最高層。美國行業巨頭們每年都會投入巨大資金用于游說國會,從而影響政策制定,為自己謀得更大的利益。根據相關資料,思科2012年游說費用為121萬美元,排在同類企業中的第十二位。在它之前的還有谷歌、惠普、微軟、甲骨文、IBM等赫赫有名的企業。而華為僅在今年前半年,在美國的游說費用就達到了82萬美元,相較去年大幅上升。
只是,適逢美國大選年的特殊政治環境,以及美國國內對中國一些企業的長期不信任感,僅靠華為和中興的力量獨抗一面,無疑是杯水車薪,失敗在所難免。中國政府部門無疑應該在保護和幫助本土企業上,起到更大的作用。雖然在美國國會的責難下,中國大型企業似乎需要淡化國有痕跡,但是合理運用國際法律法規維護自身權益依然勢在必行。同時,國內應加強對企業的法治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力求不授人以柄。而美國對于國家網絡安全的極度重視和維護,這對經濟日趨全球化的中國,更是一面反思的鏡子,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