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球ICT產業可謂“動蕩不安”,當然,此處的“動蕩不安”更多是因市場競爭和新格局建立所致。
諾基亞起訴蘋果,蘋果起訴高通,高通起訴魅族,三星大戰蘋果,華為大戰三星,愛立信起訴小米……
一時間,全球ICT產業中占據重要地位的相關廠商,不是在起訴他人的路上,就是在被他人起訴的路上。
而造成ICT行業紛爭不斷的根源在于:技術競爭和市場競爭雙重疊加,制造銷售與許可授權兩種模式此消彼長。
那么,對于崛起中的中國企業,又該如何在“亂花迷離”中,尋找到適合自己的技術方向、經營模式和發展路徑呢?
蘋果與三星的世紀專利大戰:持續七年依舊尚未蓋棺
這場備受關注的專利訴訟大戰始于2011年。
起因是三星2010年三星推出的Galaxy智能手機和2011年初推出的GalaxyTab10.1平板電腦,在蘋果看來,不論是三星的智能手機還是平板電腦產品,無一例外涉嫌抄襲了蘋果的創意和專利。
根據當時蘋果的測算,三星應該為每部智能手機支付24美元專利費,為每臺平板電腦支付32美元。于是,蘋果于2011年4月在加州圣何塞聯邦法院發起對三星系列產品外觀設計侵權的專利訴訟。
起初,陪審團認定三星侵犯蘋果專利,并建議法官判處三星賠償蘋果10.5億美元。隨后,2012年,法院對蘋果訴三星外觀設計侵權一案作出正式判決,三星需要向蘋果賠償9.3億美元。
三星對判決提出上訴,2013年3月,美國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陪審團核定的賠償金過高,減少到4.505億美元,但到了2014年11月,陪審團又追加給蘋果額外2.905億美元的賠償。
2015年5月,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裁定稱,三星侵犯了蘋果的設計和功能專利,但并未侵犯蘋果的“商業外觀”(trade dress)專利。因此,地方法院需要重新評估這3.82億美元的“商業外觀”賠償費用 。最終,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要求三星像蘋果賠償5.48億美元。
2015年12月,在上訴法院所定的截止期限到達前,三星先行支付給蘋果5.48億美元的損害賠償,但也一直強調,一旦最高法院愿意接受審理并做出不同判決,將向蘋果追討回其中的3.99億美元。
2016年10月11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此案件召開了聽證會,并于2016年12月6日作出判決,就有關外觀設計侵權賠償部分,發回上訴法院針對此一部分進行重審。
可以看到,這場始于2011年的訴訟,歷年七年之久依舊存在諸多變數,這其中既有技術創新保護邊界的問題,也有創新驅動行業發展中的價值評估問題。
站在當下,“iPhone式”智能手機外觀設計已經成為智能手機行業的共同選擇,那么,對于最初的設計創新,該如何加以評估以及對于侵權又該如何予以賠償?
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諾基亞兩戰蘋果:第一輪以蘋果支付專利費和解告終
2009年10月22日,諾基亞公司將蘋果公司訴至美國特拉華州聯邦法院,訴稱蘋果自2007年以來各款iPhone手機上網侵犯了其10項專利,涉及無線數據、語音編碼、安全和加密技術等10項與 GSM、UMTS、局域網標準相關的技術。
2009年12月11日,蘋果發起反擊,訴稱諾基亞的E71、5310、N900等機型全都侵犯了蘋果共計13項專利。
隨后,雙方分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起投訴,請求實施“禁售令”。
2010年5月7日,諾基亞又蘋果公司訴至美國威斯康辛州聯邦地區法院,訴稱蘋果的iPhone和iPad產品侵害諾基亞五項重要專利,涉及改善語音和數據傳輸、在應用中使用定位數據等技術。
2011年6月14日,諾基亞與蘋果公司正式達成的和解協議,兩家公司除和解針對對方的所有法律訴訟外,還將各自從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撤回針對對方的投訴。另外,作為和解協議的組成部分,蘋果將向諾基亞一次性支付相關專利費用,并承諾向諾基亞支付后續使用專利技術的相關費用。
而剛剛過去的2016年,諾基亞與蘋果開始第二輪專利大戰。
2016年12月,諾基亞將蘋果公司訴至美國得克薩斯州東區地方法院以及德國杜塞爾多夫、慕尼黑以及曼海姆等地方法院,狀告蘋果產品侵犯諾基亞技術專利。
2016年12月22日,諾基亞宣稱,其已在亞洲、歐洲和美國等11個國家發起了針對蘋果的40樁專利訴訟。
諾基亞在美訴蘋果公司專利侵權案的起訴書顯示,涉案專利共計8項,主要涉及H.264視頻編碼相關技術,均屬于標準必要專利。
而造成此輪專利訴訟的根源在于,蘋果拒絕了諾基亞的專利許可合作請求。
華為大戰三星:中美兩國不少于5起專利紛爭
2016年5月25日,華為在美國和中國提起對三星公司的知識產權訴訟,包括加州北區法院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
華為提交給加州北區美國地區法院公開的起訴書信息顯示,華為在美國起訴三星電子、三星電子(美國)和三星研究院(美國)專利侵權,涉案專利主要是涉及LTE標準的通信技術專利。
具體來說,華為在起訴書中聲稱三星侵權了其11項美國授權專利,這11項專利大部分都和LTE(4G)技術相關,也有涉及2G/3G技術的。
2016年6月27日,華為將三星等公司訴至泉州中院,訴稱三星最新款Galaxy S7 (G9300)在內的共計16款三星手機產品涉嫌專利侵權,并索賠8050萬元(含合理支出費用50萬元)。
面對華為發起的凌厲專利攻勢,三星也毫不示弱。
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北京亨通達百貨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其專利,并在其中兩個案件中,分別主張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8050萬元,共計1.61億元。
顯然, 華為訴三星侵權索賠8000萬元,三星則訴華為侵權索賠1.6億元,恰好是華為索賠金額的2倍,傲慢三星欲“反制”或“教訓”華為的想法可謂“一覽無遺”。
2017年3月29日,泉州中院一審判決認定,三星公司共計22款產品構成專利侵權,并判決三星公司停止制造、許諾銷售、銷售搭載涉案專利技術方案的移動終端共計22款Galaxy系列手機,同時,三星公司賠償華為終端公司經濟損失8000萬元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50萬元。
與此同時,在該案件進行過程中,2016年7月18日,三星涉案的三家關聯公司同日分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就涉案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2017年3月20日,專利復審委員會經審查認為,三星涉案的三家關聯公司提出的所有無效理由均不成立,因此,專利復審委員會最終作出“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
戰場轉移:中國或取代美成專利訴訟主戰場
Lex Machina發布的最新預測顯示,2016年美國專利訴訟案的數量預計為4586件,而去年的數量是5822件。這意味著2016年美國專利訴訟案件總量較2015年下跌了21.3%。
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境內受理的專利訴訟案件正呈現極速增長階段。
來自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數據顯示,自2016年1月1日至11月17日,收案方面,一審收案中,專利糾紛1581件,二審收案中,專利糾紛7件,而在結案方面,一審結案中,專利糾紛717件,二審結案中,專利糾紛2件。
2015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專利糾紛收案數量約1000件,而結案數量為587件。
顯然,2016年較2015年相比,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專利糾紛收案數量大幅增長了58%,而結案數量大幅激增了22.5%。
一頭是美國專利訴訟的規模有觸頂下滑的趨勢,另一頭則是中國境內的專利訴訟保持高速增長,這足以說明創新的活力和重心正在發生轉換,而隨之而來則是與創新相關的訴訟戰場也正在轉移。
而這給國內企業也敲響了警鐘,不論是進軍歐美等成熟市場,還是東南亞市場,既可能遭遇來自類似愛立信等傳統電信巨頭的專利訴訟,也可能遭遇來自類似Wi-LAN這樣的NPE機構的專利圍攻。
但是,不論是愛立信等巨頭,抑或是NPE機構,國產手機廠商都不應該怠慢,尤其是針對NPE機構發起的訴訟,應積極借助專利無效宣告程序,就對方拋出來專利大棒,進行對抗和反制。
而更底層的邏輯是,如果沒有自主創新,沒有核心或關鍵技術,未來僅靠“抄襲”、“模仿”或“山寨”的發展之路是一條“死胡同”,即使是“階段性盈利”,也可能因為卷入專利糾紛而導致多年收益“如數奉還”或“回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