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阿里巴巴集團CEO陸兆禧稱,雙十一永遠是一個開放的購物狂歡節。將其注冊商標,是避免被惡意濫用。
“最近口水比較多,特別是圍繞雙十一,我個人認為雙十一首先是消費者的節日,它永遠是一個開放的購物狂歡節!”陸兆禧于來往發文表示。
日前,京東發出公開信,指責阿里巴巴試圖將雙十一“據為己有”。
京東稱,某電商企業(指阿里)通發了一封《通告函》,措辭強硬地要求各大媒體不要為其他電商企業發布帶有“雙十一”字樣的促銷廣告。
京東表示,該電商企業聲稱“雙十一”等近幾年全國各品牌商、零售商積極參與的促銷時點/節日是其注冊商標,并以“承擔連帶法律責任”為由讓大家膽戰心驚。
據了解,2009年11月11日,淘寶商城(天貓前身)首次打響“光棍節雙十一”促銷。雙十一相關商標則于2011年被阿里成功注冊。
陸兆禧對此表示,三年前阿里申請這個商標是自然也是必需的事情。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好這個節日,避免被惡意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