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的上市讓人們再一次對創業與財富的推崇達到新高度,這非常自然,印證了創業帶來的創始人價值實現以及參與創業帶來的價值實現——即使是創業企業的員工也一樣可以獲得更大的價值。未來阿里巴巴與馬云還會帶給大家更多的創業與資本驚艷。
但是人們也是時候收拾一下對于阿里巴巴的崇拜了,因為崇拜本身不能讓我們任何人成為第二個阿里巴巴或者馬云,歷史的軌跡證明,我們對于蓋茨、扎克伯格的崇拜不能產生第二個他們與他們的創業企業一樣。
我們需要站在洞察社會需求的基礎上留意可能的價值創造空間,也許是有限的新價值創造空間,那樣我們就有可能成為下一個新的偉大企業或者某一個特定領域的專業優異企業的創造者。
比如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即使有了偉大的傳播與社交平臺企業,有了阿里巴巴與京東這樣的交易平臺企業,在這些平臺上的網商們贏利能力依然極其薄弱,實際上主流的網商企業只能提供寥若星辰的互聯網化的產品,因此下一波更為巨大的創業機會將是互聯網化的產品,沒錯他們是產品,但他們被看成是互聯網的代表。雷軍的小米是這樣的代表,但它既不是唯一的代表。甚至也可能不是最偉大的代表。
下一撥更巨大的機會也可能將是社會群體的移動化,或稱移群化,我們無論是商品、服務、還是政策需要觸及的群體,都將分布在不同的移動互聯網載體中,我們每個人都將因為受各種原因的吸引而成為移動載體部落的移民,這樣我們就可以數字化地被其他商家、服務提供者、公共管理者找到、安頓、娛樂、交叉互動與滿足,到今天為止這樣的移動部落的開發與擴展還只是開始。
下一撥更大的機會還會被數據化、人工智能帶來的機器人服務與機器人生產對于服務與產品形成成本、周期的顛覆所震撼,我們效率的提升與生活生產質量的提升,將更多地與人機交互的工作方式結合。
是的,互聯網的革命還只是開始,這還是把互聯網看成工具(離線生活與工作方式為主題,認可互聯網是有益補充,不迷信網絡萬能)的60-70后主導的互聯網產業的時代,當下正進入將互聯網看成人生價值觀標準(強調好的、優異的、有真實的巨大的價值東西必然在線的主張,在線優先的生活與工作方式)的80-90后主導的互聯網產業的時代,而未來我們還會邁向由00-10后互聯網人格論者(作為人類生活必然地、自然地、天然地以互聯網為一切的基礎)主導的互聯網產業的時代,那是一代由互聯網養大的孩子而徹底將互聯網與人類生活滲透纏結的人群。
所以,我們對于互聯網的開放式學習態度與探索精神需要擴大一些,再擴大一些。阿里巴巴不過是工具論者群體的標志性商業成就象征而已,新的互聯網輝煌,必將屬于網絡價值論者與網絡人格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