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首席技術官John Sheridan透露說,在面向政府提供服務的云技術公司和產品中,云服務供應商小組將會為政府做出最佳的選擇。
從總體來看,澳大利亞政府在政府內部應用云技術方面邁的步伐很小,澳政府計劃在今年晚些時候將Australia.gov.au和Finance.gov.au兩家網站轉移至公共云,并計劃設立一個云服務小組,該小組類似于在21個月前成立的數據中心即服務的供應商小組。
Sheridan向ZDNet介紹說,數據中心即服務(DCaaS)小組在21個月內促成了30個合同的簽署,總價值達150萬澳大利亞元。
“購買云服務作為應對特定挑戰或滿足特定政府IT業務需求的一種方式,這些成績顯示出了其有利的方面。”
他指出,他們沒有急著將各項服務轉移至云端,在考慮任何轉移行動之前,一直等到合同結束是有意義的。
Sheridan說:“了解你需要采購云服務的挑戰,是要考慮的一個情況,即我們常常處在針對當前問題的合同之中,我們不會在合同中期就向云端轉移;我們會等待,直到一個合同臨近結束,隨后會按照政府的指示,評估滿足特定需求的云服務市場機會,如果物有所值,就會使用這些服務。”
在每當政府使用云服務政策之時,政府可能會通過三種方式進行操作。第一種方式是政府建設自己的云,但Sheridan說這種方式并不實際。
“這種方式的挑戰是,這可能需要我們自己建設兩個數據中心,也許在堪培拉按照地理區域進行分離。我們必須要對它們維護20年才能獲得投資回報。”他說道。
“我們之前工作的顯示,這并不是以此為開始獲得數據中心服務的最佳方式。這個選項我們可以擱置一旁。”
第二個選項是為政府整體的云服務尋求一個云服務供應商,但這個選項也不理想。
他說:“我們的觀點是,在當前時刻市場在這個問題上還沒有做好準備,特別是我們考慮到這將需要一個有兩次延期機會的五年合同,以讓向實際供應商支付的這筆錢物有所值。”
云服務市場價格的變動意味著政府選擇一家供應商也許是沒有意義的。
“對我們來說,現在選擇某一家并試圖挑選出贏家,以及希望該合作在未來能夠維持是愚蠢的。”他說道。
理想的話,這個云服務小組將在2014年底之前發揮作用,將會允許云服務供應商圍繞價格和產品供應進行競爭,供政府機構選擇性價比最高的產品。
他說:“我們可以維持旨在驅動價格下降的某種程度的競爭。 我們希望在年底之前讓云服務供應商小組能夠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