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更大程度讓市場定價;決定實施普遍性降費,進一步為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減負添力;確定促進云計算創新發展措施,培育壯大新業態新產業。
會議確定,要充分考慮競爭條件和對市場、社會的影響,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環保等價格形成機制,疏導價格矛盾,穩步放開與居民生活沒有直接關系的絕大部分專業服務價格。要抓緊制定價格改革方案,做到統籌配套,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同時要完善監管措施,維護良好價格秩序。
會議強調,大力減輕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降低大眾創業成本,加快萬眾創新步伐,要在著力落實好定向減稅政策的同時,實施普遍性降費。
會議要求,要進一步提高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對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實時對外公開,清單外的收費一律取消。在取消、減免有關收費和基金后,相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職和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統籌安排。中央財政要加強監督,確保各級財政經費到位,防止以經費不足為由再出現亂收費。
會議確定,要積極支持云計算與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融合發展,催生基于云計算的在線研發設計、教育醫療、智能制造等新業態。在疾病防治、災害預防、社會保障、電子政務等領域開展大數據應用示范。加強信息安全評估和防護。支持云計算關鍵技術研發和重大項目建設。讓數據“云”助力創業興業、便利千家萬戶。
關于降費的會議決定(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400多億元)
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取消;
對收費標準超成本的要切實降低;
對確需保留的補償非普遍性公共服務成本的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減免涉及小微企業、養老、醫療和高校畢業生就業等的收費和基金。
自2015年1月1日起
1、取消或暫停征收依法合規設立、但屬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收費,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等12項收費。
2、對小微企業免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費等4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底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自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征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5項政府性基金。
3、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不超過20人的小微企業,自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4、對養老和醫療服務機構建設減免土地復墾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等7項收費。繼續對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和復轉軍人自主擇業創業,免收管理、登記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