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法國數據保護機構日前向谷歌開出15萬歐元罰單。當局稱該公司在為期三個月的最后期限內,未能按照當地法律整改其記錄并存儲用戶信息的行為。
法國國家計算和公民自由委員會(CNIL)還裁定,谷歌需要將處罰決定在谷歌法國主頁上放置48小時。
此事緣于谷歌在2012年3月實行的新數據收集方案。公司當時將60條隱私政策合為1條,并開始把YouTube、Gmail以及Google+等服務上收集的數據整合起來。
谷歌未給予用戶退出此項方案的選擇。
CNIL在一份聲明中稱,“這家公司沒有充分向用戶告知個人數據被處理的情況,也未向用戶告知處理這些數據的目的。”
谷歌法國發言人對媒體表示,公司注意到了這一判決,會考慮將采取何種措施。“在與CNIL的協商過程中,我們已經解釋了自己的隱私政策,以及這種政策會如何幫助我們打造簡潔有效的服務。”
當谷歌于2012年推出新隱私政策時,西班牙、英國、德國、意大利、以及荷蘭都對該公司提出了相似的指控。理由是這項政策不符合當地保護個人用戶數據的法規。
CNIL表示,這是該機構有史以來做出的罰金最高的判決,處罰規格是由案件涉及的人數與嚴重性決定的。
不過,谷歌2012年凈利潤為107美元。與此相比,歐洲各國對谷歌的處罰簡直不值一提。
西班牙的罰金最高限定為100萬歐元,而德國的上限則為30萬歐元。
尚無法律支持對公司在全歐洲范圍內罰款。
今年6月,CNIL稱谷歌違反了法國六個省的隱私法,指責其未有“充分”告知法國用戶,谷歌如何收集并使用他們的隱私數據。
谷歌則表示,其隱私政策“遵守歐盟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