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華爾街日報》10月19日消息,一個美國聯邦陪審團16日裁定,蘋果公司因在一些iPhone和iPad處理器中非法使用威斯康星大學(University of Wisconsin)的技術,應向后者支付2.34億美元。蘋果目前還陷于其他數起有關該公司智能手機技術的訴訟之中。
威斯康星州麥迪遜的聯邦地區法院陪審團上周裁定,蘋果近期的一些設備侵犯了威斯康星大學1998年有關提高處理器效率的專利。
蘋果15日表示,打算向處理知識產權案件的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但不愿做更多置評。此案的一名律師稱,上訴可能耗時至少18個月。
威斯康星大學在一份聲明中稱贊了判決結果,稱通過訴訟保護該校專利發明對他們來說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此案的一名律師稱,在陪審團裁定蘋果侵犯威斯康星大學的專利后,蘋果稱該公司因使用威斯康星大學技術應欠該校7美分/每部產品,共計約1,000萬美元。該律師透露,威斯康星大學則認為,蘋果欠該校2.74美元/每部產品,共計約4億美元。
此案涉及蘋果iPhone 5s、6/6 Plus和部分iPad所使用的處理器。威斯康星大學今年9月再次起訴蘋果,稱后者在iPhone 6S和6S Plus的處理器中也侵犯了該校的同一專利。這起案件仍在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