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智能手機芯片供應商高通公司,在中國正一步步陷入“反壟斷”深淵。
7月24日,高通全球CEO史蒂夫-莫倫科夫在北京的記者會上宣布,將投資1.5億美元,支持中國創業公司。但對于記者們更關注的高通被發改委實施反壟斷調查一事,史蒂夫-莫倫科夫卻三緘其口,拒絕回應。
根據人民網IT頻道《通信反壟斷“第一案”》文中的統計,假若高通的壟斷行為被國家發改委確認,高通公司將受到最高超過70億元人民幣的罰款,其在華業務發展也將面臨調整。
曾向發改委舉報高通公司的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認為,高通在中國市場存在以整機作為計算許可費的基礎、對過期專利繼續收費、將專利許可與銷售芯片進行捆綁等七項涉嫌違法行為,“一旦發改委認定高通壟斷并實施懲罰措施,不僅會對手機行業的未來格局產生影響,真正直接受惠的將是普通消費者。”
4G領域的“霸王龍”
“智在芯中,有龍則靈”,這是高通主推的“驍龍”系列智能手機芯片的廣告語。如同PC時代的霸主英特爾一樣,高通已成為4G時代手機廠商必須面對的“霸王龍”。
據了解,目前在4G芯片市場主要有高通、海思、聯發科、Marvell、博通等五家廠商。由于掌握3G、4G標準的核心專利技術,高通在手機處理器多模多頻方面一直處于領先地位,也是全球唯一一家能提供完整2G/3G/4G手機芯片解決方案的企業。
從去年年底我國4G牌照發放至今,市場上銷售的4G手機,除華為堅持使用自主研發的“海思”芯片外,其他國產品牌兩千元以上中高端機型,幾乎都是用了“驍龍”處理器。
市場研究機構Forward Concepts發布的調查數據顯示,高通2013年在LTE芯片市場處于絕對領先地位,其多模LTE芯片市場占有率高達94%。今年第一季度,高通的地位絲毫沒有動搖。
高通公司高層曾多次公開表示,在LTE處理器領域,高通已經領先競爭對手兩代以上。
這種絕對強勢的市場地位,導致多數手機廠商在與高通合作時,幾乎沒有選擇和議價的權利,這也成為高通特殊商業模式和賺取巨額利潤的基礎。
涉及壟斷“七宗罪”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旗下的手機中國聯盟,曾在今年二月份向發改委遞交材料舉報高通。
王艷輝認為,發改委針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案,主要針對以整機作為計算許可費的基礎、將標準必要專利與非標準必要專利捆綁許可、要求被許可人進行免費反許可、對過期專利繼續收費、將專利許可與銷售芯片進行捆綁、拒絕對芯片生產企業進行專利許可以,以及在專利許可和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等七項涉嫌違法行為進行調查。
據了解,高通在3G手機上收取的專利費是5%,而在4G手機的專利費協議中,高通希望收取的專利費高達4%。而一旦企業認可高通的專利授權協議,無論是否采用高通的芯片,都需要繳納這筆專利費。
王艷輝認為,高通在EVDO也就是中國電信采用的通信協議中,擁有絕對多數的專利,不過在WCDA及LTE通訊協議中擁有的核心專利比例要遠小于 EVDO。同樣是專利擁有者,諾基亞的專利訴求為整機的1%,而Interdigital收取的專利費更低至整機售價的0.029%。
他特別指出,高通專利主要集中在通訊核心專利,其應用領域也主要是通訊芯片組,所占成本在整機約為4%-10% 之間。而高通卻以整機作為計算專利費收取的依據,包括顯示屏、電池、內存、攝像頭等眾多與高通專利無關的部件,高通一樣按照5%收取費用。
同時,高通公司的專利數量每年都在動態變化,每年會有舊專利到期,也有新增加的專利,并不是每個專利都與手機有關,雖然手機廠商繳納了巨額的專利費,卻始終不明白自己為那些高通的專利繳納了費用,因為高通并沒有為繳納了專利費的手機廠商提供專利列表,更不會指出哪些是標準專利那些是非標準專利。
此外,高通在與手機企業簽署協議中,往往附加一系列不合理條款,包括收取高額入門費、已購芯片禁止轉售、產生糾紛僅限在美國法院仲裁等。而最為霸道的是,高通在向手機企業收取巨額專利費同時,規定手機企業的相關專利要免費反授權給高通,而且不得利用這些專利起訴高通的其他客戶。顯然,這一條款對于擁有大量專利的華為、中興、聯想等公司,非常不公平。
在華業務面臨調整
在高通龐大的商業版圖中,中國無疑是最重要的一塊市場。高通2013年年報顯示,去年高通芯片和許可費收入總計達到243億美元,其中有半數以上來自于中國企業。
在發改委確定高通壟斷的消息傳出后,美股高通股價重挫6.6%,市值一夜蒸發超過91億美元。而更為深遠的影響,是高通今后在華業務發展將面臨調整。
業內分析,高通下半年在中國一方面要接受監管部門的壓力,另一方面隨著華為、聯發科、Marvell等企業4G芯片大規模量產,高通的市場地位也將面臨挑戰。
一位國內手機企業負責人表示,在4G標準中,華為、中興等中國企業也擁有大量核心專利,高通的優勢并不像3G時代那么明顯,想要繼續收取高額的專利費有難度。
據王艷輝介紹,在全球4G標準必要專利中,美國以1661件核心專利排行第一,中國大陸以1247件專利總數排行第二。“高通憑借655件必要專利,與非必要專利捆綁,想收取整機4%的專利費,而中國1247件專利卻分毫得不到,顯然不合理。”
業內認為,此次高通事件比較理想的解決方式,是促成國內4G專利和高通專利交叉授權,改變高通對國內手機企業的收費模式。然而,這對于專利業務利潤占到總利潤近七成的高通公司來說,顯然難以接受。
“高通不怕罰款,它最怕影響它的商業模式,即收取專利費。至于這次反壟斷調查能不能觸動其商業模式,就看發改委做到什么程度了。”王艷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