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聯網發展大勢所趨,而作為基礎的網絡不容忽視。在我國5G先發優勢明顯的背景下,運營商機遇顯現。其想要把握風口,優勢在于通信管道控制,需從數據傳輸入手,通過行業合作進行業務延伸。行業專家指出,運營商只有不再將車聯網當成一種功能服務,而作為一種基礎設施,積極打通與整個智能交通體系的關聯,其巨大優勢才能顯現。
我國車聯網發展到何地步?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車聯網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預測,2020年中國汽車保有量約為2.5-3億輛,按照15%的滲透率,具備聯網能力的車輛將達到4000萬輛左右。以每輛車1000元的硬件產品價格來估算,單是硬件市場就有400億元規模。而隨著產品功能的豐富,單輛車的硬件產值也會翻倍提高,加之互聯網服務,車聯網市場的空間可以在5-10年內達到千億甚至萬億規模。車聯網市場前景廣闊得益于我國政策支持、巨大的汽車市場基礎規模、迭代更新的互聯網技術和不斷轉型升級的通信水平。
政策支持。無線電頻率是智能網聯汽車的關鍵資源,工信部此次發布的《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使用5905-5925MHz頻段管理規定(暫行)》明確,5.9G頻段作為基于LTE的C-V2X技術的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的工作頻段,被視作“為車聯網直連通信開綠燈”。在C-V2X的概念中,C代表4G或5G網絡,V代表汽車,X代表人、車、交通設施等“萬物”。清華大學自動化系系統工程研究所教授姚丹亞認為,V2X領域在世界發聲是極其有用的,我們一定要用中國的標準,增加中國在世界V2X領域的影響力是極其重要的。在此之前,國家發改委、交通部、工信部等各部委到地方政府,已出臺頂層設計方案以及各類稅收、資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扶持車聯網發展。
應用落地。我國目前已有的車聯網技術應用包括安全和節能應用技術、智能救護車應用、客車公共服務平臺應用、語音駕駛系統等,其中一部分為自主研發。隨著生態系統的完善,車聯網還能提供更加多樣性的服務。業內普遍觀點在于,目前車聯網能力只是基于傳統網絡提供信息和娛樂的服務,芯片也只是傳統4G或5G單一模塊芯片,未來能力還需進一步加強,這就需要車聯網本身的滲透率和行業之間的協同。
綜合來看,我國車聯網發展目前呈現車聯網與大數據云計算相融合、智能網聯汽車將成為重要產品、跨界合作和服務創新日益顯著等三種趨勢。當然,現實與理想還是存在差距。我國車聯網在基礎技術、研發水平等方面還顯薄弱,目前仍處于駕駛輔助階段,部分自動駕駛、高度自動駕駛和無人駕駛過渡是后續需要漸次演進的階段。
群雄逐鹿少不了電信運營商
眼前的車聯網就像近20年前的互聯網,商機巨大卻格局未定,正是群雄逐鹿之時。面對汽車這一頗具潛力的移動智能終端新興市場,傳統車企、活躍資本甚至是保險、金融行業爭相涌入,互聯網企業、運營商自然也不會錯過。
巨頭跨界押注車聯網。華為不造汽車,卻立志“車聯網要做到世界第一”,發揮其在通信領域的傳統優勢,聚焦車載通信模塊領域。百度是BAT中最早涉獵車聯網業務的,各種合作和舉措都意在用語音和底層服務架構一個平臺,而其更高的戰略布局在于無人駕駛汽車計劃。截至目前,騰訊已與一汽、廣汽、長安、寶馬、東風、吉利、柳汽等企業進行戰略合作,搭載“AI in car”騰訊車聯方案的多款車型已經上市銷售,騰訊同時在車聯網安全領域進行深入探索。阿里巴巴自主開發車載系統,還在今年宣布升級汽車戰略——由車向路延展,利用車路協同技術打造全新的“智能高速公路”……
無論車聯網由誰主導,電信運營商的通信網絡都是實現連接的基礎,而車聯網巨大的市場前景也吸引電信運營商主動投入。中國電信助力打造汽車產業生態圈,已形成全系列新型蜂窩物聯網,擁有構建完善的物聯網開放平臺能力,針對車聯網,從智能的通信管道、物云融合能力、內容和應用能力三方面形成三位一體的車聯網構架平臺,同時連接全球管理平臺,從而助力車聯網服務創新。中國移動計劃將5G一步到位,其在去年就啟動了北京等5個城市的5G外場試驗,并組建了支持遠程駕駛試驗性車聯網。中國聯通則是成立子公司專門承接車聯網信息化業務,試圖打造車聯網信息化平臺。
運營商能給車聯網帶來什么?
運營商越發重視對車聯網領域的布局,一方面掌握通訊資源在手,另一方面綜合服務支撐正在進行。應該說,運營商和車聯網的關系相輔相成,車聯網給運營商帶來新良機。如何把握風口,發揮優勢,是運營商必須思考的問題。
其一,網絡基礎建設方面。正如東吳證券認為,隨著5G商用推進和自動駕駛技術的成熟,車聯網將產生質變。移動網絡與智慧交通的發展是不斷適配的過程。5G對車聯網的增強包括非安全性車聯網服務支持、安全相關的車聯網服務支持、多系統車聯網服務支持和網絡環境。另一方面,各種信號覆蓋、網絡穩定問題依然是車聯網發展痛點和客戶投訴重點。這對運營商而言既是機遇又是挑戰,需要在車聯網的網絡支撐上早做布局,既有利于占領市場份額,又能應對網絡負荷。
其二,企業自身需厘清定位,優化運營模式。專家認為,“互聯網公司的平臺,應是基于應用和用戶層面的前端平臺,而電信運營商平臺是基于網絡和終端層面的后端平臺,二者各負其責,合作大于競爭。”也只有確定相關技術標準和分配模式,并處理好行業之間的關系,才能打造完整產業鏈和產品運營體系。